第八十三章合伙买卖-《水浒大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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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亲之后过了两日,按照习俗王信夫妻就要回门。趁着大家都在,王伦与李助,聚集了几方势力的首脑商议事情。

    如今梁山势力已成,下面的联盟势力也有几方,晁盖、李应还有扈三娘都参与了这次议事。

    “济州、青州、沂州、海州、濮州都是山东的大州,又距离咱们最近,晁兄的粮食生意都有路子,还望把咱们山寨的酒水销路也打开。若是几位兄弟有兴趣,也可以在别处开几家酒店营生。”

    梁山如今有了三个大地主作为后勤支撑,自己也能自给自足一部分,粮食问题算是解决了。与李应和晁盖等人买卖,也不会花费多少,梁山酿造的水酒却是一大收入。

    杜兴也是酿造酒醋的人才,与朱富兄弟配合,梁山的酿造业务大增。

    晁盖拥有良田千倾,手下佃户无数,主做的就是粮食生意,酒楼和水酒的生意却是没有涉猎。

    想了想,晁盖说道:“酒楼倒还好说,卖酒之事怕是不易!”

    宋朝施行专利榷酒政策,一个是官酿官卖,另一个是民酿民卖。顾名思义,前者是由官府独占酿造、出售的全过程,可以享受垄断暴利。后一种则是允许酒户买扑承包,所谓‘买扑’就是承诺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获得开坊置铺、酿酒卖酒的权力。

    这就是一种包税制度,比如官府核计某样产品的应征税额后,招商承包。有意成为包商的,即买扑人者,可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经营执照。成为包商后,便获得一定程度的垄断权,没有执照者不得参与竞争。

    因此,晁盖有此一言。

    对此,王伦早有对策,“晁兄大可以换一种方式,找那些规模较小的商铺,其用现有执照参股,我等出技术和商品,成立新的商号。就是经营权咱们也可以不要,只要年终的分红。”

    其实在这年代,有钱人家里都会私酿美酒,官府屡禁不止。不过只要这些人不拿出来卖,就可以了。王伦既然想要酿酒,自然是看中了其中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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