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故意刁难-《校花之极品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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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讯室出来后,林枫便径直往大门口走去,可走了没几步,脚步却是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此时,徐海正拦在门口,阴冷的目光盯着眼前的林枫,脸上噙着一抹不怀好意。
“是你啊,怎么,有事吗?”林枫抬眼看向徐海,挑眉问道。
“呵,居然还问我有事吗。”
徐海冷冷的瞥了林枫一眼,接着嗤之以鼻的笑了笑:“你以为你能这么轻易离开?当街打架斗殴,根据刑法,少说也得关你三天!”
“不好意思,夏警官已经给我录完了口供,她说我现在可以离开,所以就不劳你费心了。”林枫淡淡的笑道。
他很明白,因为之前苏曼那件事,徐海心里肯定对他十分不爽,这也就是为什么徐海会在这里拦住他的去路,说白了,就是想故意刁难他罢了。
一提到夏婉柔,徐海脸色愈发铁青,紧咬着牙根吼道:“她说你能离开你就能离开?告诉你,这里是警局!不是茶馆!哪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那你想怎么着?如果你要再录一遍口供的话那就尽快,我赶时间。”林枫有些不耐烦的皱了皱眉,他可不想和徐海在这里浪费口舌,更何况,他根本就没兴趣和徐海这样的人说话。
“口供我当然会重新录,不过在这之前,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蹲进铁栏里再说。”说这话的时候,徐海已经从腰间掏出了手铐,走上前准备将林枫的双手拷住。
可手铐还没到林枫面前,林枫那冷漠的声音便是突兀响起:“我说警官,你好像没权利拷我吧?我现在可是个自由人,你拷我得拿出个理由来。”
“理由?”徐海失声一笑,脸庞很快涌上一股阴狠的怒意,双目直直瞪着林枫:
“你想要理由是吧,那好,我给你理由。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凡是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你打群架关你三天已经是判的轻了,你要是不配合执法工作,我完全有权利关你一星期甚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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