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矿工们有了自己的公司-《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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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辰观察了两天,李莉那边也没什么动静,林辰想或许是自己多心了,便把注意力放到近期主要工作上。

    第一项工作是制定滑石矿现有企业整顿提升的具体办法。林辰把这项工作交给小吴和小孙,让他们先拿个框架。

    第二项工作迫在眉睫,就是筹备成立矿工联合公司。

    成立新公司是个麻烦活,要先去县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拟定公司章程,再去县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拿到营业执照后,还得去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印章,别处的印章一概不认。最后,去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

    这些基本流程,林辰安排会计林月山去办理,但有一件事比较麻烦。《公司法》规定: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五十人,而当下青山矿共有矿工和工作人员五十五人,加上林辰,达到了五十六人,不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林辰去县工商局咨询后,决定采取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方式,让一部分人只出资做隐名股东,不做工商登记,这样股东人数可以降到五十以下,符合公司法要求。

    林辰的想法是,显名股东控制在十人以下,最好是五六个人,这样开起股东会来比较方便。要是五十个人全是股东,一开会就要停产,而且重大事项表决起来也不宜通过,会乱成大漂亮国会那样。

    但到底谁当隐名股东,谁当显名股东,林辰召开矿工大会征求意见时,大家又吵成一团糟。

    “不行!我的股权必须写我自己的名,怎么能挂在别人名下?”

    “对啊!那样太不保险了!”

    “挂别人名下,和给了别人有什么区别?”

    “自己的股权,只能自己说了算!”

    更有心理阴暗的人想:“林主任这不会是想把我们的股权骗走吧?”

    林辰见整个会场乱作一团,苦笑不得,大声喊道:“大家静一静!”

    矿工们这才慢慢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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