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 舔狗-《潜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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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子涵久久注视着这个在疯狂中无比自傲的男人。

    “你疯了。”良久,他冷静地对其下了评语:“你是个该死的,可怕的疯子。”

    “我没疯。”

    陈旭斌根本不认同这种评价,他扯着嗓子发出时候:“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是唯一能给小琴幸福的人。”

    “你杀了她的丈夫。”凌子涵冷冷地说:“没有爱情,就不会谈婚论嫁。你杀了她所爱的人,还在这里夸夸其谈什么责任与信念。你就是个疯子,执着与狂想型的疯子!”

    尽管无法反抗且随时可能被凌子涵一刀割下自己的脑袋,陈旭斌却无所畏惧,他甚至用轻蔑的眼神看着对方:“你懂什么……是的,伱什么都不懂。只要有钱,小琴可以做任何事情,她可以无拘无束自由快乐的生活。”

    “她是那么的完美,那么的美丽,她不应该出去工作,为了食物而操劳。”

    “小琴是個聪明的女人,她的第二个丈夫非常有钱,富裕程度远远超过王翔。”

    “我想想,那男的好像姓王,名字叫王什么……”

    凌子涵用厌恶冷漠的目光看着他,随口提醒:“王康。”

    陈旭斌连连点头:“对,对,对,王康……他是个超市的小老板,颇有身家。小琴和他结婚不久,我就找机会把王康拖到附近的小巷子里弄死。这样一来,他的全部家产就归小琴所有。”

    “按照计划,我接下来要对付的就是王康父母。可王家的人很多,亲戚朋友一大帮子人。王康死后他们就聚在家里,我实在是找不到他们落单的机会。这些人每天都要去小琴那里吵闹,说她是丧门星,克死了王康,逼迫她交出王康的全部遗产。”

    “后来长生帮的费天宝出面帮着小琴解决问题,王康的家人被硬生生打老实了,连个屁的不敢放,只好签了单子,承认小琴是王康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接下来,我杀了费天宝。”

    “他是个真正的坏人。之所以看上小琴,是觉得她长得漂亮,当然其中也有部分原因是为了钱。那时候小琴的身家我估计已经超过一万金元。费天宝想要财色双收,哼……我怎么可能让他如愿?”

    “干掉费天宝的时候,我从他身上得到一笔意外之财。”

    陈旭斌伸手朝着自己左胸位置指了一下:“我分解他身上零件的时候,在这里发现一个暗藏的格子。里面藏着一本书,书名叫《废土》,作者是黑天魔神。”

    “那是一本从旧时代遗留下来的纸质书。那种东西现在极其罕见,书页全部变成了暗黄色,边缘磨得连角都没了。”

    “我通过黑市渠道,把那本书卖了两百个金元。”

    “半年后,我听说那本书出现在一个规模很大的年度拍卖会上,被人以三万金元的高价买走。”

    “有钱人的世界真的跟我这种穷鬼不一样……算了,反正我想得开,不是我的永远都不是我的。何况两百个金元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我这食品加工厂就是那时候买了机器开起来的,当时规模还没有现在这么大,只有一台木薯干燥机,以及连带的附属设备。”

    “我是穷怕了。”

    “我也想要成为有钱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接近小琴。”

    “杀人终究是有风险的。小琴连续三任丈夫失踪,引起了警方重视。接下来就是各种排查。因为王康和费天宝的尸体我没敢卖,都是悄悄埋掉生理组织,机械零件砸碎了卖废铁,所以没有查到我头上。”

    “后来干掉小琴第四个丈夫的时候,我正好进了一台七成新的罐头机。那不是一体化生产流水线,而是上面开口装料,下面用机器装罐封口的小型机器。我把那男的生理组织扔进机器料斗,按照比例添加木薯粉和各种作料,做成罐头。”

    “当时我真没想太多,只是觉得罐头卖出去就分散开来,警察很难找到线索。”

    “杀人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尤其是小琴身边的男人……怎么说呢……有时候我都觉得我自己有问题。我喜欢她,一直喜欢她,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可我不敢面对,不敢主动找她说话。”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远远看着她,而且这种事情也不能太过于频繁。为了不让小琴发现我在暗中觊觎,我在美容店里买了三十多套面部仿生皮肤。我每次出去都要换一套,只为了站在远处看着她,下次再换,再下次又换……”

    凌子涵听得直摇头,感觉有些好笑,心中对陈旭斌这些动作鄙夷、厌恶的同时,对他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同情。

    “你应该主动找到乐玉琴,坦白你心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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