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以不死神药为赎金-《玄幻:我,古代怪胎!开局秒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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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九歌发丝金黄,根根晶莹剔透,宛若神金铸成。

    周身道意熊熊,似是火神转世而生。

    他的脑后,有股若隐若现的轮回气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股凤凰涅槃而生的真意。

    称得上是无上妖孽,千百万年难遇,是能够将同辈打的无敌手的禁忌级人物。

    然而,与万青相比,他要逊色的多。

    连沦为绿叶都不配。

    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次元,完全无法放在一起相比较。

    万青饶有兴趣的话语,在众人耳边响起。

    万明一用目光瞥了一眼石剑平,这位石族的老古董。

    石剑平立马会意,知道万明一的打算。

    他高呼一声:“神子!老朽冒昧!但凤九歌断然不能放走!这是放虎归山,祸患无穷啊!”

    在他身旁的石峰也是会意,配合道:“神子大人,对您而言,凤九歌不过就是一只蝼蚁,与寻常人无异。

    你完全不用在意,但是对我等而言!

    凤九歌是无上的妖孽!可怕到极致的人物!

    若是让这样的人逃走,那我等将会寝食难安!如鲠在喉,如芒在背!”

    石族另外几名参与宴会的人也是跪地高呼,请求万青收回这种打算。

    凤九歌见到这一幕,面颊露出一抹慌张神色,他急忙道:“神子!

    我凤九歌对您完全不会有任何威胁,与其杀了我,还不如用我来换一些至宝!”

    凤九歌慌了。

    他现在的生死完全掌握在万青的手里。

    人为刀俎他为鱼肉。

    没有一丝一毫反抗的能力。

    任何一个念头的扰动,都能改变他的命运。

    “嗯……”

    万青假装蹙眉,做出沉思的样子。

    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好像的确有些道理,那就杀了?”

    凤九歌额头都是涔出一丝冷汗。

    他凤九歌,身为无上妖孽。

    虽然比不上万青,但是也能够逍遥一世,称霸一方,在诸天万界扬名。。

    他不怕死。

    但是能够活着,那他还是要活着的啊。

    活着,才有无限可能。

    死了,可就一切都没了。

    “神子,我自认我凤九歌还是值一些价钱的!至少远远超过十二株不死神药!”

    凤九歌心一狠,咬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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