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梁曼曼撞人了!-《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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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第二天白天的重播,电视台的影响力远超我的意料。

    我和米澜下楼去小商店买菜,那个老相熟的商店老板笑道:“陆律师,你昨天都上电视了呀,现在可是咱们小区的名人了!”

    我苦笑:“什么名人啊,也就是个人名。”

    “谦虚了。”老板给我拿了包常抽的烟硬塞给我:“拿着,烟不给了,以后有法律咨询就找你。”

    我推了几下,老板才收,看着我尴尬的模样,米澜在旁边捂着嘴直笑。

    和米澜回去的路上,有两个小姑娘擦肩而过,对着我小声议论:“咦,昨天电视上那个律师是他吗?”

    “我看挺像的,他在咱们小区住啊……”

    米澜挽着我的手臂,挺胸抬头的的就像个刚下蛋的老母鸡。

    回了家我正在厨房里忙活,打算做点好吃的,梁曼曼的电话就来了。

    我看着手里弄得老母鸡,想着梁曼曼今天要是约我吃饭就算了,本来还打算中午在家给米澜露一手呢,给家里的孕妇好好补补营养,让我儿子或者姑娘陆小雪茁壮成长。

    她在电话那头语气特别焦急:“陆遥,我开车撞着人了!现在怎么办?”

    我心里一惊,连忙擦干手:“怎么样,严不严重?”

    “我也不知道,呜呜呜……人浑身是血,我在郊区,周围没有人看见,你说怎么办啊?我要不要跑?”梁曼曼可能害怕了,哭的鼻涕哗啦的。

    “跑?跑了就是交通肇事之后逃逸罪,是加重情节!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我继续说道:“不要慌,在原地不要动车,先打120,这是救助义务,不管人死不死,这是减轻情节;然后打110自己报警,说撞人了,等警察来依法处理。你在哪?给我发个定位,我这就过去。”

    按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承担全部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矩来,先鉴定事故责任人,万一不是梁曼曼的主要责任,只需要一定额度的赔偿,总有回旋的余地的。

    但是如果现在开车跑了,就没有希望了,铁定坐牢!!!

    “好,我在白石山附近这条沿河路上,我等你来……呜呜呜,陆遥你这次不能不来啊,我就全指望你了。”

    梁曼曼在电话那头哭的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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