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妖界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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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平头哥”在洪弈前世叫做蜜獾,因为他那头铁的性格,被称为自然界的二愣子,在网上簇拥很多,又被国内的众多网友称为“平头哥”。

    洪弈前世看过一则关于平头哥的报道,让他至今都印象深刻,说是某家动物园里的狮子隔着电网吼了平头哥几句,然后平头哥觉得自己被挑衅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乎当天晚上就挖洞到跑到隔壁去找狮子打架,要不是工作人员发现及时,差点就被咬死了。

    平头哥被叫做蜜獾也并不是说它长相甜蜜,而是因为它很喜欢掏蜜蜂窝,吃蜂蜜,同时还会吃蜜蜂的幼虫。而蜜蜂也不会惯着它,死命的蛰,但是平头哥的皮毛特别厚实,完全可以一边顶着群峰的蛰,一边吃它们的蜂蜜以及幼虫,纵使有小部分蜜獾会被蛰死也依然阻止不了它们掏蜂窝的冲动。

    同时,这物种的毒抗性还很高,所以很多毒蛇包括眼镜蛇都成了它的食物,即便被毒蛇咬了,趴着睡几个小时蛇毒也会自然分解,醒来后继续吃……

    可以说,平头哥在自然界几乎没有天敌,即使是狮子豹子这样的猛兽也不愿意招惹它,因为它的皮糙肉厚,以及极高的灵敏度,就算是狮子想咬死它也得花上两个小时,猎豹之类的就更久了,关键是咬死了还没办法吃,一个不好还会被它反咬一口。

    如果真要说它的天敌的话,那就是它那作死和叛逆的性格,“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是这物种的信条,只要被挑衅了,不管对手是谁,它都想着要和对方干上一架。

    你要说它记仇吧,抱歉,我平头哥几乎从不记仇,因为我有仇都是当场就报。

    没错,洪弈仔细观察了很久,他可以确定下方那个被三十多个妖族帮派份子包围的正是一只成为妖族的平头哥。

    这下,洪弈倒是很好奇这作死的种族究竟是怎么在妖界里存活下来的,在前世的地球上平头哥可以说是横行无忌,可在妖界呢,要是依然保持那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性格,能存活下来才真叫一个奇迹。

    当然,这倒是洪弈想多了,任何一个种族能存在多年自然有他的道理,平头哥性格的确愣,但并不是真的傻,实际上蜜獾还是很聪明的。

    它会挑衅狮子这样的猛兽,这和它的眼睑是弧形的有关,也就是说,在它的眼里,狮子其实和它差不多大,异样的视角,带给了它一种蜜汁自信,那就是,我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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