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去集市卖肉-《重回1986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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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程矜持的笑着:“不重,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去了皮毛内脏后,也没多少好肉。”
“二哥,走,带我去看看!”高明万火急火燎的想去看看那头野猪,但却被他爸给叫住了。
“看什么看?没看到你二哥一身的血吗?你回屋去睡觉,凑什么热闹?老二,你赶紧去水库洗洗睡。”高远见不偏心的时候,其实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下面子去问。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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