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暗流在涌动(中)-《地府招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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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犯下案子的凶手都会有“回案发现场”的奇怪心理,或者是因为内心忐忑忍不住想要回去看看情况以求心安,或者是心里得意想要看看办案人员被自己难住从中得到快感,而更有甚者,有可能所谓的目击证人、第一发现人,本身就是凶手本人。

    这不只是侦探小说里面常喜欢用的桥段,现实中也是切实存在地。

    阮健失笑道:“的确是很巧合,甚至我之前比你更早怀疑到他身上去。别的不说,他说他好奇心起去刨地,工具没有用手很正常,用手刨脏了也很正常,因为那土壤被积水渗透土质变软比较好挖也能说得过去,但你说这样一个不拘小节的人,怎么偏偏就会把自己擦干净手地纸巾都收好了,显然是要另外找个地方扔呢?这其实就是一个习惯问题,但很显然,有这样习惯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就憋不住要在路上随地小解,这本就是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是,这不是能够断定他与本案有关系的理由。”

    “更何况,”阮健说着说着笑意更深,“我既然已经有了怀疑,之前怎么又不会去调查?按我得到的信息来看,这个李健在四五年前的时候,他还在读大学,而且包括寒假暑假都没有回来,而是在外面做兼职工作,也就是说他压根没有作案时间。”

    高瘦青年当即苦笑道:“既然您早知道这个,干嘛不早说?”

    阮健笑笑不语,但是想了想又叫住青年,说道:“我们现在的调查范围,其实还是有些窄了,我在想是不是可以适当扩充,把在四五年以前失踪人口的报案也来一个汇总,或许在这里面能够找到更符合条件的人?”

    高手青年点点头,倒没什么抱怨,毕竟这早做准备,总比之后他们再仓促行事要好。

    等看着他拉门出去,阮健重又坐下来,然后提起笔,在纸上写出李健两个字,重重画了一个圈。

    没有作案的怀疑,不代表没有其他的嫌疑,阮健心里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人,他相信是狐狸,尾巴总有露出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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