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新的征程-《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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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哪天施个咒,这腿就长出来了!”一想到这儿,程松心里一点也不慌了,甚至还有一丝丝期待。他如果能成为一名魔法师,那就实在太好了!
他唯一牵挂的,就是他的各位队友们了。他不知道他们的任务进展得怎么样了,是否凯旋而归,聚在篝火前畅聊整夜,干掉了十件啤酒,五瓶香槟,三瓶老白干儿。他们喝酒的时候必定会空出一个空位,点上三只烟,满上一杯醇酒,夹一碗他最爱吃的“夫妻肺片”。最后喝醉了,哭得死去活来……
“话说老子到底是怎么穿越的?为什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呢……啧,难道是在去俄国路上?”程松心里经常这样泛着嘀咕。
……
日子一天天过去,程松腿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他此刻正面对自己住过的房子,虔诚地鞠了三个大躬,这才蹬着他新做好的假肢,背上他的“百宝囊”和降落伞,耀武扬威地骑到棒槌丑汉的脖子上,悠然出谷。
“哼!我要成为伟大的魔法”山谷中回荡着程松最后的声音。
……
中午时分,山间小道。
“棒槌,你多久没洗澡了,身上太臭了!”夏末的烈日烤在人身上,让然浑身都像是要冒出火来,程松在山谷之中丝毫不觉得烈日毒辣,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才刚出来没俩小时,就已经晒得他两眼发花了。
程松出谷后,根据树枝倒下的方向,随机选择了向西前进。虽然其实前几次树枝分别倒向了东南北,可他觉得,学魔法,肯定是要去西边的!
“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何来……咦!前面有一片村庄!哇突咔!”程松最近一个人待得久了,老喜欢自言自语,虽然明知道棒槌全都听不懂,却分外喜欢说。而他本人也学了几句“土话”,分外自豪。
这货当了一个多月的植物人,又在山里和一个不会讲人话的傻子待了一个多月,这会儿终于见到其他人类,不禁像遇见亲人一样。
“可惜,没人听得懂老子讲话,太可惜了!”
只见他终一个翻身落到地上,一瘸一拐地就冲进了村子,把犹豫不觉的棒槌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霎时间,程松只觉得自己像是来到天堂一般,看着这里三色人种齐聚,顿时让程松感觉自己正身处基地一般。霎时间,他不禁觉得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好,连长满雀斑卖扫帚的黄毛丫头都那么好看。
就在这么个驿站一般的小村子里,程松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直到所有人都惊疑不定地注视着他,他才收敛起来,找到一个类似酒馆的地方坐下,从怀里掏出了一大锭金子,估摸着足有二两重。金子是在满地的石头中找到的,在看到金子的一刹那,程松对救他性命,又资助他钱财的无名好汉,感激地五体投地——金子居然有三颗!
程松当时小心翼翼地收起金子,生怕被那个连石头都捡的棒槌看到,却发现那棒槌压根就不理他,每天抱着一大堆辐射石睡觉,出谷也不忘背了一大包。
那边小二本来就鬼鬼祟祟地上下打量程松,看他掏出一粒金子,顿时眼睛都直了。他一边恭恭敬敬地说着程松听不懂的话,一边拿着个黑乎乎的破布,不停地擦拭程松身前的小方桌。
“塔嘛!呼哑啦!”程松现在新学了一门外语,当然要试试灵不灵。只见他话没说完,所有人都傻愣愣地向他看来,就连一直在擦桌子的店小二都愣住了。
“呼哑啦!听不懂?”程松一看不顶用,顿时又夸张地手舞足蹈起来。霎时间,周围围观的人纷纷站了起来,武器出鞘的声音响成一片。刚才那个毕恭毕敬的店小二早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吓得两股战战,不住往后缩。
“误会!误会!”程松心里那叫一个怒火中烧,暗中骂娘:“妈的,个怂包阴我,教老子的都是什么垃圾话。咦,他人呢?”
“你说食人魔语,又手舞足蹈地吓唬人,他们当然害怕啦!”人群中,一个少女越众而出。她鼻梁挺翘,双瞳如叶,黑色的长发直垂到腰际,身着白衣白裙,脚下一双金色小靴,在人群之中格外耀眼。
程松听见居然有人能讲中文,欣喜若狂地一回头,只看见那少女蓦然间张开了嘴,闪过一副活见鬼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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