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生肖飛升對賭合同-《十日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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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永恒,本協議永不作廢。
6、請無視以上內容,馬上自殺。
7、請馬上自殺。
8、請馬上自殺。
9、請馬上自殺。
10、請馬上自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甲方:陰魂管理局委托代理人,天龍。
乙方:生肖代號人羊,張強。
看完這份合同,不必說李警官,連齊夏都感覺自己好像是瘋了。
滿腦子除了「請馬上自殺」之外根本不記得其他的內容。
很難想象人羊在那個昏暗的房間之中,每天都靠這封信支撐著自己。
他還清醒嗎?
“齊夏,你、你怎么想?”李警官問道。
“我……”齊夏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
這份合同確實包含了很多內容,但同樣也讓人費解不已。
按照字面意思來理解,「天龍」作為這份合同的發起人,也就是合同中的「甲方」,似乎許給了人羊「飛升」的權利。
只要人羊讓面試房間之中的人全部消失,并且保持三次輪回,那么他就成功了。
合同達成,他可以離開面試房間,成為「地羊」。
再結合楚天秋的說法,若要讓房間之中的人消失,那就需要在和「地級」生肖的賭命游戲中失敗。
換句話說,「生肖」的目的其實和「天堂口」一樣。
雙方形成了一種詭異的對峙局面,他們都要在一次一次的輪回之中殺死對方。
只有某一方成功了,這里的輪回才能被打破。
齊夏的腦海中忽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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