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生肖飛升對賭合同-《十日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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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合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永恒,本協議永不作廢。

    6、請無視以上內容,馬上自殺。

    7、請馬上自殺。

    8、請馬上自殺。

    9、請馬上自殺。

    10、請馬上自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甲方:陰魂管理局委托代理人,天龍。

    乙方:生肖代號人羊,張強。

    看完這份合同,不必說李警官,連齊夏都感覺自己好像是瘋了。

    滿腦子除了「請馬上自殺」之外根本不記得其他的內容。

    很難想象人羊在那個昏暗的房間之中,每天都靠這封信支撐著自己。

    他還清醒嗎?

    “齊夏,你、你怎么想?”李警官問道。

    “我……”齊夏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

    這份合同確實包含了很多內容,但同樣也讓人費解不已。

    按照字面意思來理解,「天龍」作為這份合同的發起人,也就是合同中的「甲方」,似乎許給了人羊「飛升」的權利。

    只要人羊讓面試房間之中的人全部消失,并且保持三次輪回,那么他就成功了。

    合同達成,他可以離開面試房間,成為「地羊」。

    再結合楚天秋的說法,若要讓房間之中的人消失,那就需要在和「地級」生肖的賭命游戲中失敗。

    換句話說,「生肖」的目的其實和「天堂口」一樣。

    雙方形成了一種詭異的對峙局面,他們都要在一次一次的輪回之中殺死對方。

    只有某一方成功了,這里的輪回才能被打破。

    齊夏的腦海中忽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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