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个时代对登报的内容要求极高,想要投稿上报纸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且简姝月的目标有些大,并不局限于县城的报纸,难度就更大了。 不过没关系,慢慢来吧,想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总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有病人来看病,王翠兰就去忙了,简姝月一个人守在外面,觉得无聊,从空间拿出毛线来织毛衣。 反正她背着背篓来的,别人也不知道她到底都背了些什么。 江昱的部队驻扎在北边的城市,冬天会比较冷,简姝月准备把毛衣围巾和帽子都给他安排上。 空间仓库里有上好的羊毛线,不利用一下可惜了。 手术室的门打开的时候,简姝月刚好把领口和其中一只袖子织好,看着很是满意,把针线放回背篓里,然后起身问医生道:“医生,我表哥情况怎么样?” “手术很成功,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休息,不出意外的话两个小时之内就能醒了。” “真是多谢您了!” 简姝月很高兴,孙红旗治好了腿,他这辈子就不是个跛脚,能有更好的未来。 书里写孙红旗可是很有生意头脑的,跛脚之后没能力做苦力活,就开始钻研生意,后面还成了万元户的。 只是因为跛脚的关系,很多事情力不从心,就算好不容易发家了,产业也没有做得太大就是了。 而这辈子,有了简姝月的帮助,他不用跛脚,是不是能超越书里的命运,成就更好的自己? 这么想着,简姝月都替他感到高兴,又是帮助了书里炮灰角色的一天呢。 秦慧心两口子只是在医院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着眯一会儿,并没有奢侈到去住招待所,简姝月不想这么快去吵他们,直接去了病房守着,省得等孙红旗醒过来看不见人又担心。 孙红旗是被饿醒的,他昏迷之后就没吃过东西,麻醉过了没多久他就行了,看见自己在陌生的环境有些不安,随即就看见坐在病床旁边安心织毛衣的简姝月。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