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初见丈母娘-《重生激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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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刚看到乐乐的时候还要激动。

    要不是知道这是2010年,姜乐乐还只是一个9岁的小孩子,他真会把这个女人认成自己的妻子。

    要说有一点不同,那就是面前这个女人比姜乐乐要高挑一些,而且气色很不好,面色蜡黄,一副病殃殃的样子。

    “叔叔,你怎么啦?”

    乐乐看到他发呆,很好奇的问。

    那女人也有一些诧异的看着方浩。

    “额……”方浩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刚才失态了,冲着那女人尴尬的笑了一声,然后道,“我有一个朋友,长得很像……大姐你……刚看到大姐你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她过来了。”

    未来妻子的妈,那就是丈母娘。

    怎么着也应该叫一声阿姨才对。

    可面前这个未来的丈母娘太过年轻了,看着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比自己大不了几岁,那一声“阿姨”,方浩还真的叫不出口。

    犹豫了一下,还是称呼对方为大姐。

    就这样,还觉得好像将对方给喊老了。

    “哦……”

    也不知道那女人有没有认可方浩的解释,反正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而是问他:“我是乐乐她妈,乐乐说你找我有事,能说一说是什么事吗?”

    她的声音很温柔,跟方浩记忆中姜乐乐的声音也很接近。

    这让他有一些恍惚。

    摇晃了一下脑袋,让自己清醒过来,把自己的来意向乐乐妈说了出来。

    还是准备好的那一套说辞,就是要感谢乐乐把他掉在路上的钱还给他,要拿100块钱来奖励这个拾金不昧的孩子,可是乐乐不敢要这个钱,所以就跟过来向她这个当妈的解释。

    解释了一通,乐乐还在旁边做了补充。

    乐乐妈终于听明白了,说道:“你太客气了,拾金不昧,物归原主,本来就是她应该做的,不需要给钱她。”

    “现在拾金不昧已经是很高尚的品德了,我觉得孩子做了正确的事情,就应该获得奖励,这样才能够激励她以后继续这样做。”方浩认真的说道。

    见乐乐妈还在犹豫,又说道:

    “大姐,我知道你高风亮节,不想占人便宜。可是,要没你女儿,我这个钱掉了就没了,按道理讲我也应该要表示一下,这个钱你拿着并不亏心。你看乐乐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都瘦成这个样子了,以后怎么得了?你就别客气了,这点钱就拿去给她补充点营养吧。为了孩子,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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