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琼恩-《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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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决定俯冲下去好好吓唬它,于是盘旋一圈,振翅攀升,而后一跃而下。

    哦吼,这大尾巴老鼠,跑得真快嘞。嘿嘿,我是吓唬你的啦。哇,密林怎么这么黑啊。

    他感觉不舒服,然后三两下越出深林,向上爬升。

    空气如此清冽冰冷嘞,鼻腔都已经冻上了吧?他不怕,继续向上爬升,松鼠所在密林越来越小,很快就变成了一小块树丛。

    算啦,不和你玩了。我要看看你究竟可以多小。

    于是他继续往上爬。哦,这是一块云嘞,有点看不清啦。他降下了高度,顺着灰色的水汽边缘滑行。

    我好快啊,云屑在我屁股后跟着嘞。

    终于越过了这块云,他决定向云层上继续飞。哦,云也很小嘛,小小的一块而已,飘在那儿。云哦,你太慢啦。他快速切过灰云。

    嘿,我已经看到太阳啦。阳光洒在身上,真舒服嘞。

    他继续往上飞。上面的阳光一定会更舒服。

    哦,太阳好大啊,他也有翅膀吧,半边天都是他的翅膀哦,红红的,又有些金灿灿。不不不,你也会变小的。他决定继续往上爬。

    哦,上面好冷啊,阳光也不顶用了,鼻子也很难受,哎,有点扇不动了啊。他决定降下一点高度。

    哦,还是俯冲的感觉好,伯爵嘞,你的木堡已经是个芝麻粒啦,还不够我一口吃呢。你的小村,也太小啦,像个花生壳,不过,我不喜欢吃豆子。我喜欢吃鱼、老鼠还有兔子和蛇,不喜欢有大尾巴的。哎,我怎么会喜欢吃这些呢?

    他在天空之中不断盘旋。

    好轻松啊,不用动翅膀也能飞呢,嘿,我可以从诺瑞家滑行到菲林特,还能从菲林特滑行到渥尔哦,但这些高度不够滑行到黑城堡啊。不行不行,长城是禁区,只有臭乌鸦才会在长城两边随便闲逛。

    我得返回啦,大尾巴的老鼠,我要再去逗逗你。于是他准备返回。

    转向好轻松啊,我只要抬高一侧翅膀就行啦。哦,还要考虑一下风,刚刚差点被掀翻啦。

    嘿,这个风速刚刚好啊,想飘就能飘,说不定就这样我能飘到影子塔呢。哦吼。影子塔的老鼠比其他地方的好吃啊,哦,不,我不喜欢吃这些的,我最喜欢的应该是临冬城的酱牛肉才对。

    哎,哪里是临冬城啊?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我去找大尾巴老鼠咯。

    他向下,时而盘旋、时而俯冲。

    哇,这感觉真好,要是更快就好啦。于是他向下挥动翅膀,加快了俯冲。哦吼。

    哎,阳光怎么又没啦。他撑起翅膀,滑过缓慢的云气,向着大尾巴老鼠而去。

    伯爵的木堡垒变大啦。哎,那里有一棵红色的树哎。

    哦,那是乌鸦们的树。现在里面没有乌鸦,去看看?

    去看看!哦,白色的树干,还有一张人类的脸,这张和渥尔家的不太一样,渥尔家的实在可怕。

    哎,旁边还有个人?棕色的头发,长马脸,有点熟悉。再看看。这外形?

    鸟儿突然惊醒,在天空翻了个跟头,长长哀鸣了一声。

    琼恩再次被惊醒。

    真是奇怪的梦,我变成鸟了?不,我变成鹰了。

    好骄傲的鸟!琼恩诧异,赶紧从鱼梁木的树根上站了起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他向老爷爷抱怨,老爷爷竟然回应了他?他看着这棵鱼梁木上显得有些慈祥的脸,既是震惊又是苦笑。

    现在好啦,我也终于知道这副身体的沉重了。

    伯爵的老仆也已离开床铺,他站在院子的另一角,远远地望着琼恩。他一定在奇怪为何我也起这么早吧?

    琼恩拉紧斗篷,继续靠近心树,脱下手套,将手放在鱼梁木苍白多痕的躯干上。你想让我知道鸟的弱点么,总不会让我用大尾巴的肥松鼠引诱吧?他苦笑。

    “大人,天这么冷,您在这里做什么呀?”老仆已靠近琼恩。

    他的皱纹比临冬城的老奶妈还要深,个头却比老奶妈小很多,但他看起来精神抖擞,行动也颇为灵活,厚重的毛皮裹得层层叠叠,像个山林的小熊。

    “我不是大人。我是长城的守夜人琼恩雪诺。”他道,“我刚刚在这里睡着了。”

    “我知道你是谁呀。你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他说,“我见过你父亲,他也曾在这个院子里待过,像你一样,对着这棵心树。但他没有在心树旁睡觉,我们可不会让临冬城公爵睡在树边。”

    琼恩笑,就如临冬城的心树见过任何一代北境之王、北境守护以及他们的子孙,这棵心树见到其中一些也不稀奇。

    老人名叫托伦,今年已有六十三岁了。据他所说,他这一生都在为菲林特这个部落服务,现在年纪大了,为伯爵管理厨房。

    “我和你说哦,我做过各种菜嘞,上到天上飞的乌鸦,下到河中的鲈鱼,还有森林中的各种野兽,我都把他们做过菜,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他们的各种做法,我总能找到适合大人口味的那种。哦,我平时还在山林里搜集各种植物、果子啊,有的可以做成香料,大酱。嘿,琼恩雪诺,你若是想吃,可以和族长说一声,我保证您啊,吃得满意。我这么小个子,还这么老了,没有被扔到森林里打猎,全因为我这绝活哦。哎呀,您不会嫌我啰嗦吧,人老了,就喜欢啰嗦嘞,小唐纳就说我是个啰嗦的小老头。”老人就站在树下和他聊了起来。

    琼恩微笑,感觉吃不到老人做的菜了,他天一亮便要出发寻找哈克莱首领。

    “天上飞的,那您可吃过鹰?”琼恩问。

    “鹰哦,那么宝贵的动物,怎么能用来吃呢?我这辈子也就吃过一次啦。那头猎鹰太勇敢以至于一头撞进了丛林的荆棘里,等我和那位好朋友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哎,我们是边哭边把它吃掉的。我告诉你,那味道实在太痛苦了。”他陷入了回忆。

    “你那位朋友也是个菲林特么?”琼恩觉得,苦苦思索的解决之道或许就在这些线索里。

    “他啊,不是哦,他是耶特的小氏族人,比不得我们菲林特,他们氏族喜欢猎鹰,为他们抓捕野兽。”

    “鹰都很勇敢么?”

    “鹰最勇敢,勇敢到莽撞,哎!”老人叹气。

    “鹰还会狩猎其他鹰么?”琼恩问。

    老人好奇地看着琼恩,“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艾德的儿子谈这种事情呢!”他嘿嘿直笑,“若是鹰可以狩猎鹰,驯鹰人何须爬上险峰抓捕?鹰偶尔打架也不过是为了争地盘,跟人一样啊!”

    琼恩一阵失望。用训练出的鹰去捕杀易形者的鹰,本就异想天开。琼恩转头看向了鱼梁木上的“老爷爷”。你是想告诉我,我也可以变成鹰么?

    红色的树叶摇曳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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