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没错,很多时候很多事你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规避法律。 美利坚是一个讼棍横行的国家,只要你有钱,你完全可以花钱,请很多很多的讼棍来帮你逃脱罪责。 比如说最有名的就是辛普森杀妻桉。 几乎是板上钉钉的杀妻谋杀桉,在花了1,000万美金的律师费的诉讼下,洗脱了他的谋杀罪名。 当然这也花光了辛普森的所有积蓄,让他变成了穷光蛋。 最后不得不伙同几个人去抢劫几名商人,最后变成了阶下囚,被判处33年有期徒刑。 而现在斯塔克工业,哦,现在应该叫斯塔克能源环保企业和沃特经纪公司,还有苹果科技公司,已然成为了整个美利坚的庞然大物。 哪怕是打官司,哪怕是你修改法律条文,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你也是打不赢我的。 在成为超级英雄之后,像是格温和杰西卡还有鹰眼,都认识了不少朋友。 他们是街区型的英雄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对于事情和情报更加敏感一些。 像是夜魔侠和惩罚者,他们都打过交道。 是夜魔侠,不想行走在光明之中吗?还是惩罚者以前的后台不够牛逼。 哪怕是给神盾局工作,为美利坚效命,惩罚者仍然没有资格,没有办法走在光明正大的道路上。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们的身后没有资本没有资本就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对抗其他的资本家或者政府。 没有办法花钱请律师,就导致他们的精力和人生将被大量的占用在法庭中间。 这就可能导致一个现象,那就是执行一次见义勇为,被这个桉件拖三个月,哪怕是被证明自己无罪,下一次见义勇为还是会被同样拖累时间。 普通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超级英雄的时间更是有限的。 如果经常被这种繁文缛节牵制住的话。 一般普通人就会不做超级英雄了,而超级英雄之所以是超级英雄,就是他们认为普通人的生命和打击罪犯要凌驾于程序正义之上。 你可以尽管的实施你的程序正义,但我也可以将你的程序正义丢在一旁,先做了再说。 要走程序正义的话,你可以抓到我再来走。 简单来说就是超级英雄把脸一蒙开始耍赖,不跟你玩程序正义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