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用,因为你喝的是别人的尿水!” “所以说矿泉水公司还真的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且还是有专业执照的那种?滑稽脸jpg。” “人不喝水会死的,所以紧急避险可以!” “我不信,你再快渴死一次我看看[脱单doge]!” “我学地质的,真知道这个罪[doge]书里矿产资源分类细目里有详细的介绍矿产资源分类!” “在罗律师的直播间总会莫名的增长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点!狗头保命。” 有网友玩梗,当然也有网友认真的讨论: “将水解释为矿,有类推解释之嫌。 私认为,水应该理解为一种“资源”,是一种由大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而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矿”。 私挖水井取水的做法破坏了这种所有关系,因此就这种行为来说,应该理解为盗窃资源的行为。 由于技术等原因,没有其他更好的法条适用,因而不得不将此认定为“偷矿”的行为。 实属无奈之举,罗律师我说的对吗?” 罗凯看到了这个专业的询问。 直接把评论置顶然后当场回答:“这位同学你问的好,你大概也是法学生吧,而且还是正在备考的那种!” “这里并没有涉及类推解释之类的哟,而是明明确确的规定,地下水被归类为矿!” 罗凯甚至一边回答,一边在旁边的电脑快速的查询。 还真的查到了明确的规定。 确实如他所说。 “在法律上禁止类推解释哟!” 罗凯还趁机给周围法学生科普了一些小小的知识点。 这个哥们儿也快速的回复:“谢谢罗律师,学到了哈哈哈哈,感谢感谢!” 有些网友对于法律的专有名词表示我不懂,但是我大受震撼。 罗凯不想把自己的直播间弄得太过于学术。 于是拿起平板添加下一个求助者的联系方式。 罗凯还没有拨打电话过去。 对方就已经打视频电话来! 求助者所处的位置应该是一辆车里。 但是这个求助者似乎用手机的后摄像头拍摄。 车窗外。 有一个面目狰狞,眼睛鼓得老大愤怒的男的在狠狠地拍打车窗玻璃。 甚至用脚狠狠的踹求助者所在的反光镜。 嘴里面还咆哮着:“我新买的车啊,我特麽刚提的新车啊!” 罗凯:??? 网友:(⊙o⊙)哇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路怒症现场?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