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沈婉兮,你怎么比我还变态?(7000字大章)-《糟糕!我被美女们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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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才回来呀~~”

    甜腻腻的声音传进了林诚的耳朵里,让林诚浑身鸡皮疙瘩瞬间都立了起来。

    此时此刻,笔直站在客厅中间,笑靥如花看着自己的女孩,除了那位神通广大、仿佛那个对自己进行全宇宙无死角定位的神级小富婆沈婉兮,还能有谁,还会有谁?

    好家伙。

    自己都还没到家,她已经先到了!

    林诚抬起手,用手掌揉了揉自己的双眼。

    两秒钟后,他睁开眼。

    嗯……

    沈婉兮依旧笔直的站在原地,双手背在身后,没有消失,并且依旧那般傻憨憨的笑着。

    [并不是幻觉……]

    [那么就是说,她连我住的地方都调查得一清二楚了!]

    [可问题是,特么的,她哪来的钥匙啊?]

    林诚一只手扶着门框,扯了扯嘴角,有点哭笑不得的看着站在客厅里面的沈婉兮。

    这里既然是老破小出租屋,那自然毫无装修可言,不管是屋里,还是屋外贴满小广告的楼梯过道,扑面而来的都是一股浓厚的陈旧感。

    而这一刻,光鲜亮丽的沈婉兮,直接便是和这里的陈旧环境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就好像一颗掉在了煤渣堆里的闪耀钻石,令人不想注意她都不行。

    “你……”

    看着仿佛闪闪发光的沈婉兮,林诚的脑海中,不自禁的浮现出了之前乘坐地铁时做的那个美梦。

    目光不由微微下移,看向了沈婉兮的肚子。

    嗯,并没有隆起的迹象……

    “……”

    林诚猛地一摇头。

    赶紧打消了自己脑海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你怎么在这?”

    林诚一开始本来是想说:[你特么的怎么在这?]

    但想了想,还是把[特么的]三个字给去掉了。

    询问的语气也平静了许多。

    毕竟人家刚刚还帮自己介绍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虽然自己最终决定不在那里工作,但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凶人家。

    “怎么样?”

    看着林诚哭笑不得的模样,沈婉兮脸上的笑容顿时更盛了,“嘿嘿,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有没有吓你一大跳?”

    林诚没有去接沈婉兮的话茬,而是伸长脖子,往客厅里面四下扫了一眼。

    他发现,整个客厅似乎空荡了许多,少了很多东西。

    比如一些健身器材,比如墙角的行李箱,比如那台便携式小冰箱,比如餐桌上的茶叶、枸杞、茶杯,比如鞋架上的部分鞋子……

    而缺少掉的这些东西,无一例外,全部都是他室友的私人物品。

    “小许呢?就是和我合租的室友。”

    林诚有些疑惑的问道。

    小许是名网络写手,平时几乎不怎么出门,24小时都宅在出租屋里度过。

    按道理,有沈婉兮这种超级美女造访,他应该不可能会老老实实待在房间里。

    任何男人都不可能会。

    而且,他的私人物品为什么全都不见了?

    “噢,他呀,他刚刚已经退租了。”

    沈婉兮今天就跟刚刚捡了钱一样,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退过。

    她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尖,然后又用伸出食指,指向站在门口的林诚,挺胸,昂首,颇为豪气的说道:“而我,沈婉兮,从今天开始,就是你林诚的新合租室友啦!”

    “你?我的新合租室友?真的假的啊喂??”

    在沈婉兮回答之前,林诚其实已经隐约猜到了可能是这样的结果,但此时此刻,听到沈婉兮亲口说出来,他还是感到有些无语和难以置信。

    这又是什么骚操作啊!

    “如假包换,嘻嘻。”

    “你……已经和房东签完合同了?”

    “什么房东?”

    沈婉兮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坏笑,“租房子那多不划算啊,不瞒你说,我刚才已经直接把这里买下来了,以后,我就是房东!”

    林诚:“???????????”

    “嘿嘿~~~我精吧?”

    沈婉兮挑了挑眉毛。

    “!!!!!”

    看出来了,沈婉兮没开玩笑,是真的已经把这里买了下来。

    林诚心服口服,朝沈婉兮翘起了大拇指。

    这就是传说中的钞能力吗?

    好好好,见识到了!

    “别闹好不好?”

    林诚现在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能跟美女合租,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哪个男人会不愿意?

    林诚可没有那么傻,更没有那么清高,有美女合租还不要?跟大老爷们合租还更好?

    那不可能的!

    真要有这么牛逼的定性,之前在地铁上也不至于会做那种白日梦,更不会把只见了一两次面的张淮竹也一并装进梦里。

    男人嘛,说到底,还是大同小异。

    香车美女,哪个男人不喜欢?

    所以,能和美女合租这种事,林诚求之不得,甚至,要是有条件,不收美女房租都行!

    可因为这个美女是沈婉兮。

    是在京海市坐拥数百套房产,身价不知道多少个亿的超神级小富婆。

    可能是双方身份实在过于悬殊的原因,让林诚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只要脑子里对沈婉兮稍微一起念想,林诚就会本能把自己判定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究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卑。

    其实,林诚以前也谈过一场身份悬殊的恋爱。

    那时候的林诚,还是事业颇为有成的时候,年收入大概四五百万、五六百万的样子,可以说超过了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同龄人。

    然而,女方家里是执掌一方的顶级权贵,年入几百万的林诚,在人家眼里就跟乞丐差不多。

    林诚有一次去女方家里做客,那种被当做下等人看待的感觉,林诚永远不会忘记。

    后来,在女方家人的干扰下,那个女孩很快就对林诚失去了兴趣,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经济条件差距太大,林诚根本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事实也确实如此,人家随随便便一个包包,一条裙子,一个手表,那都是价值几十万,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你拿什么跟别人玩?

    情人节你咬牙送了个二三十万的包包,人家还说你死抠门,追女孩子送这种便宜货?

    所以,对于沈婉兮,林诚是真心一点都不敢多去接触。

    有阴影!

    有条件的时候,还能去想想,毕竟有时间,也有一定经济能力,就算最终两人没走到一起,顶多也就是浪费点时间,浪费点经历,可现在这个情况,自己可以说连癞蛤蟆都不算,顶多算条蛆,怎么敢去多想?

    做蛆就要有做蛆的觉悟!

    “我没有闹啦!”

    沈婉兮一脸委屈,可怜巴巴的看着林诚说道:“我和家里大人闹翻了,现在是无家可归的孩子,只能住在这里了嘛~~”

    “忽悠,接着忽悠。”

    “你那么多房子,住哪里不行?非得住这种破烂地方?”

    其他女孩子如果这样子可怜巴巴,那就算明知道是装的,林诚可能也会稍微动点恻隐之心。

    但沈婉兮,林诚是完全没眼看。

    几百套房子摆在那里,你跟我说无家可归?

    “哎呀,那些房子都是我爸买的,我不管住哪里都会被他发现的!”

    “我最近不想见到他!”

    沈婉兮似乎早就已经想好了狡辩的理由。

    随即,也不等林诚再继续追问,她立马转移了话题,开始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有,这地方哪里会破烂?我觉得挺好的呀,安安静静的,针不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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