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桂良天津签约-《百年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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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俄罗斯国钦差全权大臣普提雅廷
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
一千八百五十八年伊云月初一日
桂良沉思良久,谓花沙纳道:吾皇谕令,示好俄夷,以夷制夷。约文各款,无甚新颖,通商传教而已。权且应允,以俄之手,制衡英法。
花沙纳道:可。
不日,普提雅廷照会桂良:英法美三国已做让步,约可即签。
桂良、花沙纳遂会晤额尔金等,重开五方会谈。额尔金依然坚持定约,不做任何让步。
桂良大骂长毛无耻,火中取粟。
花沙纳道:赔偿以外,英法各款项,与长毛并无不同,长毛某款,甚至更为严苛。
桂良叹道:最毒莫过长毛心,长枪已抵咽喉,罢了罢了,签也签也!
1858年6月13日起,中英法美陆续签订《天津条约》,附约七款。一,公使常驻北京。二,增开营口、烟台、台南、淡水、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三,外籍传教士自由传教内地。四,外籍人士可入内地游历。五,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六,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七,对英赔款银四百万两,对法赔款二百万两,交清后退还广州。
吏部尚书周培祖声泪俱下:外夷久驻京师,则凡有举动,纤悉必知,既速且详,动为所制。夷人设馆传教,蛊惑人心;民夷杂处,如有争斗,何以讯断?或有奸滑之徒,为重利所饵,挟夷为重,横行都市,其患尤不可胜言。衣冠礼乐之族,夷于禽兽。朝鲜、琉球等国,久奉正朝,若见该夷之桀骜倨悔,必皆有轻视天朝之意。更可虑者,夷人跋扈经年,恶贯满盈,中国之人,无不恨之入骨,今既盘驻京师,逼近宫禁,外间一与为仇,该夷必于京师报复;肘腋之变,可为寒心。
咸丰帝退朝,蜗缩乾清宫,长吁短叹:万国之约,皇父仅允五口,割橡港一隅。而今,外夷进驻辇下,江河通航,夷船游弋,阖国洞开;朕真真无能,愧对列祖列宗,愧对列祖列宗也。
懿贵妃道:夷人兵临津沽,倘再竣拒,兵端复起,津京难保。城下之盟,只能暂许;来日聚兵蓄力,徐徐图之。
桂良奏:吾皇万岁万万岁,与夷之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凭实据。不过假此数纸,暂退海口兵船。将来如欲背盟弃好,只须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此约不过废纸几张。
奕忻奏曰:天津之约,耆英误国,必即严惩,拟绞监候。
理藩院尚书肃顺亦奏:耆英临阵退缩,祸国殃民,即行正法,以儆效尤。
咸丰帝道:奕忻原参,未免过重,即肃顺所奏,仍拟正法,亦未为是。耆英畏葸无能,大局未定,不候特旨,擅自回京,辜负朕恩。人之必死,情法无有两全,特恩耆英自行了断。僧格林沁,即赴津地,布置海防。两广总督黄宗汉及沿海各督抚等,即刻激烈练民,踊跃制夷。黄卿不必因城中尚有官吏,致存投鼠忌器之心。但剿夷之举,官与民貌离而神合,不必官与为仇,只令民与为敌。当以民心义愤为词,切勿自露兵勇之形,以为夷制。民意浩荡,势如河水之滚滚,夷或知难而退,约亦淡散而去。
一月后,依《天津条约》第六款,各方在上海议订修改税则,咸丰帝谕:以进出口货物课税全免,换条约之一、三、五、七款。
两江总督何桂清奏曰:夷商、夷酋,乃两路货色,课税尽免,夷商乐从;而夷酋必蛮横坚持。剿匪饷银,多自此出,课税尽免,与我乃竹篮打水,遗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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