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胡屠夫的多年积蓄已经被她花的差不多了,难不成喝西北风。 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着实满足不了她。 “钱嘛,花了再赚就是了。” 笙歌淡淡的说道,随意应付了几句,在其他人长吁短叹中关上了门。 对于流言蜚语,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这可不是她强大到百毒不侵,而是她熟知这个时代的人。 想想范进中举前后周围人态度的转变,就足以让她悟到人谄媚。 这样说或许有失偏颇,但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人也许还会被人看不起,但学而优则仕之后,则会人人巴结。 科举高中,不论是在读书人还是在庄家汉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这是一种病态,狂迷恋到极致的病态。 笙歌净手后,打开范进送给她的书,书已经微微有些泛黄,但每一页都整齐规整的写着旁注。 范进的字一笔一划,工整严谨,看起来赏心悦目。 看来,范进是真的下了苦工的,这样的人大器晚成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也许范进缺的真是周学道这样一位伯乐。 晦涩难懂的文章在范进的注释下看起来容易多了。 笙歌走马观花的浏览着,每一篇文章范进都用心的写了感想,相当于她做学生时候的读后感。 范进所做的文章结构严谨,但读起来未免有些太生涩深奥了,总让人看的云里雾里。 笙歌哑然,如果范进按照注释的风格参与科考,说不定早就成为举人老爷了。 一篇一篇看下去,笙歌渐渐发现了范进的闪光点。 因为她熟知范进中举的故事,所以范进的痴狂疯癫和世故也被她牢记心中,本能的就不喜这样的人。 可现在看来,范进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笙歌作为一个初学者,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字不差的默背。 幸好,笙歌记忆力不错。 谈不上过目不忘,但最起码看个两三遍也能记住。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舒展了没几天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她没钱了,存粮也空了…… 她能做什么呢? 思来想去,笙歌选择了替人写信赚些琐碎铜钱。 一举两得,既能维持生计,又能练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