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就来一小口-《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
启澜见烧饼给小白狗半路上截了去,笑得都快站不稳了。这小家伙咬着饼不放,好像是叼着一根带肉的大骨头一样满足。他蹲下去把它抱起来,摸了摸它乱动的小脑袋,打趣道:“小白,你不是最爱吃皮薄馅多的肉包子么?在外头流浪了一阵子,回家连素饼子也这么香了?”陈醒瞅了瞅大口吃饼的小白狗,忍住笑,一边添柴烧火一边腾出一只手来,又从灶边的大碗里摸了一个热乎的烧饼,高举着递到他面前去。“谁说我捏的饼子是素馅料的?你尝尝!”启澜双手抱着狗,一时也抽不出身去洗手,眼见一个喷香的肉烧饼就在下巴边上,肚子立刻就饿得难以自持。他低下头去,咬了一口,鲜美的肉汁就顺着脆脆的饼皮流了出来。他边嚼边赞:“你做的饼真好吃,面皮揉得真劲道,肥瘦调味都顶呱呱的。”“必须得好吃,我家的新面粉和上好的五花肉。”陈醒平时在学问上总这样那样地谦虚,今晚却难得炫耀一回。他晃着头得意地说:“这个肉饼的做法,是特地跟我娘学的,她烙得一手好饼,她的饼若在村里称第二,没人敢说自己的第一。我前几天回了趟家,每天别的事不干,一门心思都在琢磨如何发面,如何起油,如何拌肉馅。”启澜舍不得囫囵吞下去,细嚼慢咽地把饼吃完,见他还在乐此不疲地蹲在灶边盯着铁锅里煮的沸腾的肉汤,半开玩笑地说:“陈兄的厨艺突飞猛进,我都不敢做饭了,以后都归你炒菜,我负责洗碗刷锅吧。”人家本来是真心一夸,陈醒反而有些尴尬地红着脸把汤勺放下,好像是给一眼看穿了心里的秘密。毕竟,作为一个从小不爱干活的富裕乡绅家儿子,拼命读书想出人头地还说的过去,拼命练习烧火做饭就让旁人难以置信了。陈醒小心翼翼地藏起自己苦练厨艺的真实动机,目前还不好意思告诉好兄弟。坦诚地说,他放着火烧眉毛的期末考试不去好好复习,整天泡厨房里,不就是为了让克丽丝每天下了夜班回来能吃到美味又营养的食物吗?他知道克丽丝爱吃中国菜,就想着把伙食变得多样一些。虽说启澜的手脚勤快,做的饭菜味道也不赖,但回家和离家都没个规律,只要林觅那边有事,人影说不见就真不见了。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还能让克丽丝也吃上热乎可口的饭菜。这一天,歌舞厅的人比平时要多,应酬也多得多。金发碧眼的克丽丝从前一晚起,就不知疲倦地在舞池里翩翩起舞,犹如一只迷人的异域飞来的蝴蝶,吸引了一波又一波新的客人。老板岂肯放这棵摇钱树按时回家,下班的时间就变得遥不可及了。克丽丝接受了这种排班,她清楚提前退场等于扇老板的耳光,她需要金钱来改善眼前的生活和做好未来的打算。陈醒一直等到了天黑,也没来个吃饭的人。要不是启澜讲到做到,如约回来,他一个人守着这么多的菜,非愁死不可。他一边指着灶头摆着的菜,一边从灶边的水桶里拿了一坛酒出来。“小澜,我做的菜都在这里了,一共六个,有荤有素。还有我娘酿的酒。”启澜看了一眼洗碗的盆子,里头干干净净的,一滴水也没有。难道他走了以后,中午都没有吃饭和洗碗?启澜诧异地指着盆子问:“陈兄,午饭吃的什么呀?”陈醒瞥了一眼窗外对着的朱行远那间房,火气又冒出来。一早上进房里去给朱行远送油饼挨了一顿莫名的奚落,也不想过节还要二次触霉头,索性就不管饭了。“悦娴给的那些酒店做的精美糕点够吃好几天的,你还把最好吃的那几盒送给这个坏脾气小哥了,饿不死他。”启澜倒是好脾气,听完没指责他的做法有何不妥,只是轻声提醒道:“你先把给克丽丝的饭菜留好。我这就去喊行远兄吃晚饭,再晚一点他恐怕睡下了。”说完,他就急急忙忙地赶到那间房前,屋里没有点灯,静悄悄的,隐约可以听到轻微的鼾声。善良的启澜叹息着,低头走了回来。“可怜的行远兄,还真睡着了。光吃点心哪能算过元旦节呀。明天我去买只鸡炖汤给他补补。”陈醒困惑地向窗外看了看,确实,屋里黑灯瞎火的,好生奇怪。那个坏脾气的公务员小哥,自打给他俩救回来,就没有一天消停的。晚上要通宵点灯,说一个人睡觉怕黑,白天也看报不能坏了眼睛。点油灯嫌不亮,非要洋蜡烛,点了一半就不要旧的,要换新的。如此三番,家里存的洋蜡烛都给霍霍光了,多亏悦娴姐来看望他们时送了三箱子过来,不然连夜里照明都成了问题。他的手放在窗户的闩上,想打开了窗户好好看个仔细。恰在这时,启澜进来了,伸手去摸他带来的自家酿的酒,好奇地问:“陈兄,你温的这坛子酒是高粱做的,还是玉米做的?闻着味道真香。”陈醒缩回了即将拉闩的那只手,走到他跟前,“噗”的一声,揭去坛子上的盖。“摘的槐花,一朵朵在山泉里洗干净,放进糯米里慢慢酿的。”启澜望着坛子里亮晶晶的液体,果然是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伴着酒香。“可惜家里没买酒杯,我们就拿碗喝。”陈醒说着就抓来一只小碗,“哗哗”地倒满,递给他。启澜几乎没喝过酒,闻了闻味就上头。“我滴酒不沾,最多就来一小口,这太多了。”“你呀,还要娶媳妇的,现在不练练酒量,新婚之夜林觅小姐难道还找别人喝交杯酒?”陈醒这么一劝,他接过来就喝。谁料到这酒用的是山区清冽的泉水,虽在木桶的热水里温了一会,入口的时候依然不改一股子清澈的冰凉通透味。启澜的酒量果然不行,只这一小碗下肚,就头重脚轻,步子不稳。而陈醒虽然不是头一回饮酒,喝到第二碗也开始微醉,第三碗喝了一半就不胜酒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