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侠客行-《汉末:家祖乡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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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且为我磨墨,吾当作诗一首,写于酒肆门外柱上!”

    项弘虽然对周琦突如其来的举动感到惊讶,却也没有多说什么,翻身下马亲自为之磨墨。

    二楼上的曹操,看到周琦当众杀了沛国相王吉以后,居然没有如同丧家之犬般仓惶而逃,反而洒脱自如,还有心思喝酒、写诗,不由眼睛发亮。

    曹操除了是位枭雄以外,还是一个酷爱喝酒的浪漫主义诗人。

    如果说此前看到周琦拥有如此豪气、谋略,敢于当众袭杀沛国相王吉,还仅仅对其只是欣赏的话,那么看到周琦事后如此从容不迫,还有心情饮酒、作诗,曹操当即恨不能将其引为知己。

    当然,前提是周琦的诗不能太烂,否则可未必能入曹操之眼。

    曹操放下手中酒杯,对着夏侯惇说道:“吾等下去,且看周子异所作何诗!”

    本来正在围观周琦袭杀王吉的百姓,看到周琦此时还有兴致作诗,也都一窝蜂围了过来,想要看看这位胆大打包天的周啬夫之孙,究竟能够写出怎样的诗。

    却说周琦握住毛笔,心中当即浮现出了诗仙李白的一首诗。

    至于抄诗可不可耻,周琦可并不在意,这难道不是穿越者必备技能吗?只要这个时代没有李白的诗,周琦写出来就不算抄,而是原创。

    羞耻之心,让它见鬼去吧!

    周琦蘸墨,转头看着项弘,朗声道:“伯德兄乃常山国人氏,常山又属赵地,燕赵之地多豪杰。今兄长不畏生死,随吾行此大事,此诗当以兄长开头!”

    言毕,周琦当即开始奋笔疾书,项弘听在耳中,心中却是涌出一道暖流。

    他知道,此事以后无论生死,项弘之名必然流传于世!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赵国的侠客项弘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手中吴钩利刃如霜雪一样明亮。

    周琦停笔,又看了看停在身旁的白马,转头对着已经下楼围观的曹操微微一笑,继续动笔。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曹孟德所赠送的白色战马,与马背上的银鞍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宛如飒飒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十步可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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