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受刑-《汉末:家祖乡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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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文帝时就废除了割除人体零件的肉刑,改用笞刑进行惩戒。到了汉景帝时期,天子又觉得笞刑太重,往往人被打死了笞刑尚未执行完毕,所以不断减少笞刑的次数,比如当斩左趾的罪行,从最开始的笞五百直接减到了后来的笞一百。

    汉景帝考虑到荆条打起来更疼,而且会将人打得皮开肉绽,又规定笞刑只能使用竹条惩罚犯人,这样刑具受力面积较大,危害性也相对小些。

    到了后来,哪怕是这些罪行也能通过上缴钱财进行赎罪。

    西汉时期规定使用黄金以为赎刑,到了东汉却改成绢帛用以赎刑,这对于世家官吏以及有钱人而言,绝对是个天大的福音。

    他们并不缺钱,所以就算触犯了法律要遭受惩治,也能通过赎刑的方式躲避刑法。

    至于普通人,那就很抱歉了,他们根本出不起高额的赎刑费用。

    久而久之,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也就成了潜规则,受刑之人最多只用缴纳赎刑的钱财即可。

    阳球听着王萌的大声呼喊,当即目泛冷光,对着按住王萌的两个狱卒喝道:“掌嘴!”

    “啪!”

    “啪!”

    “啪!”

    那两个狱卒不敢怠慢,几个巴掌下去,直接让王萌嘴角溢血,就连话都有些讲不清楚了。

    饶是如此,王萌仍旧担心自己的父亲,挣扎着说道:“按照律法,我们可以缴纳绢布抵消笞刑。家父年迈,只要阳使君不施加刑法,花多少钱我们都愿意!”

    阳球却是冷笑道:“你们这些年搜刮的钱财,都会被抄家纳入陛下内库,哪里还有余财用以赎刑?”

    说到这里,阳球已经失去了搭理王萌的兴致,直接走到了被捆绑起来的王甫身前,提起竹条就狠狠朝着王甫的屁股上面打去。

    “啊!”

    “啊!”

    “啊!”

    凄厉的惨叫声在牢房内回荡着,一百笞刑下去,王甫直接被打的皮开肉绽,鲜血将整个后背以及下半身都染成了红色。

    不仅如此,王甫本身也被打得意识模糊,显然已经昏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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