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原则问题-《代号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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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本课长这个决定太……太残忍了。他为什么……算了,星野君,你想让我帮什么忙呢?”
“很简单,这种方式我不喜欢,我不想用这种方式打死一个人,这和我的原则相悖。”
藤村的目光在眼镜片后闪烁。“为什么?星野君为什么不喜欢这种方式呢?”
“因为我是一个警察。警察的职责是救人,不是杀人。”
“可是,据我所知,你们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也会打死人吧,星野君难道没杀过人吗?”
“严格意义上讲,警察不会杀人,警察只会抓人,但是,在犯罪分子行凶的时候,持枪拘捕的时候,或者负隅顽抗的时候,警察会开枪的,但这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
警察的目标是抓人,不是杀人。而且,警察只杀坏人,不会滥杀无辜的。”
藤村的眼珠转动了几下。“难道星野君认为那些反日分子不是坏人,他们是无辜的?”
“我所说的坏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坏人,反日分子是政治犯,政治犯不能说是坏人,他们只是政见不同罢了。
法律意义上的坏人是指犬养浩这种人,他残忍地杀害了高桥龙一一家,这种人无论在中国、在日本、在美国或者在欧洲,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他都是坏人,都必须要受到严惩。
但政治犯不同,在左派眼里是坏人,在右派眼里可能就是英雄;在日本人看来是危险分子的人,在中国人看来可能是值得信赖的人;东方人认为是英雄的人,西方人可能认为是恶魔。
凡此种种,政治是变化的,政治犯是好是坏也是不确定的,但是,法律意义上的坏人不会变,他们就是坏人,就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人。
即使是法律意义上的坏人,警察也不会没有原则地杀了他,除非他正在实施犯罪。比如高桥龙一的案子,我会揭露犬养浩的罪行,但我不会开枪打死他,因为那不是我的工作。
法律是讲究程序的,警察的责任是破案抓人,法官负责判刑,但法官也不是执行者,执行者是刽子手。
警察不是法官,也不是刽子手。嫌疑人是否有罪,由法官决定;执行死刑,则由刽子手负责。现在,松本课长要我们警察来执行刽子手的职责,这违背了我们做警察的原则。
听了刘星野的话,藤村半天没说话,他看了刘星野好一会儿。“看来,星野君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
“人如果没有原则,做事就没有底线,那和畜生又有什么分别?”
刘星野的话让藤村再次陷入沉思。
刘星野平静地注视着藤村。
他不知道他刚才的一番话是否能让藤村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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