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百味玲珑 金睛秋毫-《普罗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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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小胖身上起火,惊恐之间,满地打滚。

    可在场所有人,除了小胖之外,竟然全都无动于衷。

    余男和她布行的伙计,都知道姚老先生是个有真本事的人。

    李伴峰很信任姚老先生,秦小胖现在可以满地打滚,证明他的腿已经能伸直了。

    过了不到两分钟,小胖衣服烧没了,头发和身上其他的毛发都烧没了,躺在地上,疼得直哼哼。

    姚老先生关切的问了小胖一句:“小伙子,你怎么了?是不是饿了?”

    余男神情尴尬,她知道姚老先生习惯了诙谐,可这个时候,不应该开这样的玩笑。

    李伴峰没觉得尴尬,他觉得姚老先生这句问的很有道理!

    小胖很恼火,可仔细感知了一下,自己也确实有点饿了。

    伙计去准备吃食,这事和姚老先生没什么相干,他提上钱袋子,一步三晃走出了宅院,李伴峰在身后跟了上去。

    余男拦住李伴峰:“七爷,咱们不用远送。”

    李伴峰绕开了余男:“我不是不懂礼数的人。”

    “不是礼数,是咱们不能……”余男拦不住李伴峰,烟修的脚步比同层次的旅修差了太远。

    姚老先生走得快,出门没多远已经没了身影。

    可李伴峰也不慢,撒开脚步,身影也消失在夜色之中。

    余男追赶补上,眉头皱了起来:“这个人,也太不懂规矩!”

    ……

    老姚和李伴峰,一前一后,走了将近一个钟头。

    到了一片树林,老姚回过头,看着李伴峰;“你跟着我做什么,想抢我的钱么?”

    “病人都治好了,我哪能动您的钱,我就是想送您一程。”李伴峰态度恭敬的看着姚老先生。

    “送我?”老姚喝了一口酒,“你知道我住哪么?”

    李伴峰想了想:“我猜是比较偏僻的地方,是不是快到了?”

    “远着呢,我住的地方那可不是一般的偏僻,就算你腿脚好,去到那也走不出来。”姚老先生这是在明示,让李伴峰不要再跟着他,再要跟下去,他有可能杀了李伴峰。

    李伴峰笑容不改:“老先生,您是有真本事的人,我想跟您交个朋友。”

    姚老先生笑道:“嘿嘿嘿,我这辈子还真就交了不少朋友,

    有一个朋友是八岁那年交的,他把我的糖人抢走了,给吃了,

    还有一个朋友是十八岁那年交的,他把我媳妇抢走了,给睡了,

    还有一个朋友是八十岁那年交的,他从我这,把能抢走的都抢走了,

    我这个人呀,眼睛不灵,不会交朋友,也不想再交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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