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此刻的尼禄还不是英灵,尽管她的身体素质算是超人类(不然也不可能在斗兽场徒手绞杀一只雄狮),这条项链在关键时候还是能救她一条小明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的确是一个十分珍贵的宝物。 洛一方看了看项链的吊坠,那是一个和甲骨文有些相似的“洛”字,只是被稍微改了改,更富有艺术气息,同时他有些好奇,要是这个项链,变成了古物被后世的考古学家挖了出来,不知道他们会对这个出现在公元六十年左右的甲骨文汉字有什么想法。 无论如何,这种事情想想就感觉很有趣的样子。 项链的作用也不仅仅是回血而已,它还能够作为一个信标,随时告知它所在的位置,而这个项链,除非是洛一方愿意,要是想要取下来,就得把脑袋砍了。 “汝这个罪该万死之人!”当尼禄知道这条项链几乎是把自己完全的限制住之后,又开始挣扎了起来,想要从洛一方的魔爪里面逃离出来,不过无论在怎么努力也只是徒劳的而已。 洛一方看着尼禄满脸愤恨的样子,突然觉得很有意思,反手把她压在床上,自己走到一边,拿起了一个镶满宝石的黄金酒杯打量了起来,感慨道,“还真是奢侈的不行啊,光从这个就可以看出罗马的强盛。” 尼禄一愣,没明白面前这个已经踏入半个蛇精病领域的人到底想说什么。 “可惜只是烟花一样……”洛一方感叹道,的确,在不朽不灭的时间面前,什么都和烟花一样,只能算是刹那芳华而已。 “烟花?”尼禄说道,“余怎么从未听说过。” 呃……忘记特么的这个时候还根本没有烟花这个东西来着……洛一方一时语噎,好好的装逼被尼禄打断之后他竟然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话说下去了。 恼羞成怒地弹了尼禄两个脑瓜崩,洛一方怒道,“别人说话的时候好好听!不要打断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