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砰!砰! 砰! 砰! 自打布热阿把他那把bul-m-5系到我腰上开始,我便爱不释手了,回到729园区以后,只要有点时间就会让人在园区外边的山坡上摆满酒瓶子,我则和布热阿挎着枪到园区外面练习射击。 男人没有不爱枪的,只要扣动扳机后,枪膛里的火药味一散发出来,叫个爷们都希望自己成为抬手就能命中目标的‘准神’。 更何况这还是真家伙。 当我持枪站立在树林里,布热阿不停的调整着我的姿势:“手绷直,放松……” “放屁,手绷直了还怎么放松?放松了还怎么绷直?” 布热阿就跟没听见一样:“我的意思就是让你在把手绷直以后放松下来,别让整个人挺在那儿。” “眼睛看着三点一线,调整呼吸,在呼吸最稳定的时候,扣扳机……” 砰! 我眼看着枪口喷吐火舌,不远处的啤酒瓶应声而碎——啪。 可我打心眼里知道,我这射击距离不叫什么本事,毕竟只有十米。 问题是这把m-5特别艹蛋,后坐力就不说了,上了手才知道稳定性还不怎么样。 当然,这说的是和现代出产的那些科技性十足的枪械比,就说勐能市场上卖的格洛克就比这玩意儿枪,后来我上网一搜才明白,这东西竟然是90年代末出产的。 砰。 等我打完了最后一发子弹,把手放下才发现布热阿调整完我姿势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到了十米开外,就这,还站在一颗一人多粗的大叔旁边,我转头的时候,他先用手扶着树准备好往后躲,看见了我把枪口冲下,才没迈动脚步。 “你至于么?” 我瞥了布热阿一眼,说了这么一句。 布热阿也不恼慢慢悠悠走过来说道:“我训练新兵的时候,见过扔手雷扔进自己衬衫里将自己炸死的,所以对这种能要人命的东西,特别小心。” “手雷怎么扔到自己衬衫里?” 我听着那么不靠谱。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