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些人哪怕被药控制,体力保留不到三分,还戴着枷锁。其做事干活的力气还是比寻常奴仆厉害数十倍。 往往能以一当十用。 是以,数百年前昆仑奴被发现且卖出去后,越来越多的人都以能买到昆仑奴为荣。 渐渐的,买去后,也不仅仅用来做普通奴隶。 甚至在底下黑市,有像斗鸡斗狗斗兽一样,让昆仑奴和昆仑奴生死决斗,吸引人去看而谋取巨额暴利。 一时之间,明的暗的,出现了一阵昆仑奴热。 昆仑奴的下场也可想而知。 这样的情形下,昆仑奴这个人种,本就少见,逐渐越发难找,以至于到现在,百里绯月之前也只见过乌蒙那么一位昆仑奴。 现在在加上一个阿奴。 百里绯月继续道,“而阿奴,只怕还不是一名普通的昆仑奴。能让北漠太子拓跋胤下这么大功夫和成本的,至少应该比当初的乌蒙更有用,或者说更有利用价值才对。” “但显然,阿奴怎么看,除了身体拥有昆仑奴较之常人的优势外,再无其他能和乌蒙相提并论的能力。我是不知道她身上还有什么值得拓跋胤这么费尽心思,但显然,阿奴的这个‘价值’是肯定存在的。” 北漠太子拓跋胤是什么人,无利不起早的人! 当然,她眯起些眼睛,眼前这位九弟,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