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所以他必须控制。 试问,一个人,连续两年的时间不间断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升起一丝愤怒,那这个人得可怕到什么程度? 就更别说体内还有一个浩克在蠢蠢欲动了! 那么...布鲁斯班纳真的不愤怒吗? 恰恰相反,他无比的愤怒,他tm的甚至可以一直愤怒下去。 但他对愤怒情绪的压制,绝对是难以想象的可怕! 他之于浩克,就像人柱力之于尾兽,无时无刻不忍受着那种凝视深渊的痛苦! 但他却永远不能生起半点愤怒之心,必须永远压制着自己! 两年的时光,说是度秒如年也毫不为过。 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持续两年的逃窜、追捕、躲避、生存,过程之中之中,不产生一丝愤怒、生气,怨天尤人,破罐子破摔,摆烂,累了毁灭吧等情绪! 可他做到了...他就是做到了! 因此没有人比他适合红灯军团! 被红灯戒指征招的人,将会永远处于极端的愤怒之中,可好巧不巧,班纳几乎无时无刻就处于一个这样的状态。 而他不仅没疯,甚至还活蹦乱跳。 在加上浩克本身代表了愤怒,越愤怒,力量就会越强大,而且永无止境。 所以当浩克展现出自己力量的时候,能够吸引来红灯军团的灯戒! 但他最后被卡罗特一脚踹晕过去了。 因为班纳和浩克本身就是一个人的原因,所以红灯戒指并没有离去。 尽管他们俩互相之间谁也不承认这一点,但这就是事实。 浩克的起源就是布鲁斯班纳自己小时候阴影产生的第二人格。 他们两个,恰恰就是最匹配红色灯戒的人选。 一个本身代表了愤怒,越愤怒,力量就越强,另一个甚至能压制住这种愤怒! 裂缝之下,当布鲁斯班纳带上伸手这枚戒指的时候。 一股前所未有的疼痛席卷了全身的细胞! 那是何等滚烫的血液,灼烧到连心脏都无法承受。 直到红色能量代替血液在体内流动喷出体外,化为如炼狱般燃烧的火焰。 这种火,甚至可以在真空燃烧,烧尽任何可燃物,或不可燃物。 心怀怒火,莫过与此! 下一秒,随着火焰的漫过,班纳的身体竟然缓缓的腾空,原本没有穿衣服的他,忽的多出了一身黑红相间的战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