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访夷馆线索再断 登太室酣梦逢仙-《兰若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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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又是一片大哗。

    庆云期期艾艾地试探道,

    “我,我在宫里的时候见过五位皇子。

    可,可是年纪和太子仿佛的,也就只有一位吧?”

    “一位还不够吗?”

    庆云被怼得直翻白眼,大哥这到底是真傻啊,还是在装傻?

    “可是如果被看破,二皇子他,他会有有危险的!”

    “你以为大哥不懂?”

    元法僧瞪了庆云一眼,

    “魏王都是我看着长大的,他那几个皇子我还能不知品性?

    这件事儿,魏王不会有意见,元恪更不会反对。

    无论能否因此一举扫平太子余党,只要元恪能够渡劫成功全身而退,就对他本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也许他们两人都还乐见其成呢?

    废一个太子容易,立一个太子却很难。

    皇子们虽小,可是他们背后有母族,有幕僚。

    明里虽然还没有开始勾心斗角,但暗流涌动想必已经开始了。”

    第二天小龙王便单骑赶回洛阳,筹备元恪临嵩。

    无论是登后山还是查太子党,此时都暂无头绪,其余诸人倒是落了个清净。

    两位女娃要去山下缑氏镇赶集,刘赢也欲独自行动。

    庆云是自小粘着暅之长大的,自然随了二哥,登太室摆弄丹鼎去也。

    自从得到了父亲和老师联合设计的弩机图纸,暅之闲暇的时候一直在研究,计算。

    根据他的判断,这种手持式弩机的设计射程超过五百步,远胜于弓箭。

    当时的手持弩机普遍射程只有五十步,而强弓的极限也无法超越两百步。

    弓箭走的是抛物线,箭头因为借助了重力,其杀伤力随距离并不会下降。

    然而强弩之末其势不能穿鲁缟,是因为弩机是完全依靠弓弦弹力追求直线射杀精准度的武器,其威力随距离衰减很快。

    因此除非是大型床弩,弩机射程是万万比不过弓箭的。

    不过凡事有利有弊,弓箭的使用和瞄准非常困难,预测抛物线的轨道完全依靠经验。

    在历史上,吕布百步之内射中画戟小枝已经是神乎奇迹的弓箭表演了。

    而弩的稳定性却非常好,射程内可以利用辅助设施瞄准,有效射程内的穿透力也胜于弓。

    弩的射程一旦可以和弓比肩,那就立即会成为一种战略武器!

    如果任何一个持有弩机的兵卒都具有万军之中直取敌方上将的能力,那对方的主将岂非只能躲在盾阵之后不敢露头?

    那他还如何发号施令?

    旗手?狙杀!

    传令?狙杀!

    一队狙击手足以让对方军队群龙无首。

    但是当暅之看明白图纸以后,面临的问题就更多了。

    古代大多数发明都不是卡在概念设计,

    就算没有发动机,没有电动机,水力,风力,再不济还有人力,都是可以用的。

    真正阻碍工具进步的,往往是材料,没有适合的材料完成设计,完成设计所需强度。

    就像如果有现代的钢铁铸造技术,不用担心古人造不出枪炮。

    我们现在的吊装机械,液压机械,又比古代强在哪里?

    不过是材料给予了更高的适用荷载而已。

    暅之现在遇到的问题也一样,什么样的弦可以提供如此大的张力?

    什么样的弩臂又不会毁于这样的张力?

    又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能拉的动这样的弩弦?

    如何才能让箭矢减重而又不失杀伤力?

    只要有一种材料出现短板,这个设计就只能停留于纸面。

    可是现在暅之手中一种都没有,他唯一可以做的只是按照玉衡窥天之法先完成瞄准装置,如今无意间得到颇黎,实在应该物尽其用才是。

    对于颇黎的特性,他没有了解。

    虽然经过试探,这种材料的硬度适合打磨。

    但打磨乃是成型下下之选。

    如果只靠研磨,这一辈子也未必能把铁杵磨成针,

    而如果滥用切割加工,就容易造成材料崩裂,留下内伤,等到制成成品才发现可就晚了。

    所以加工成型最好的工艺永远是范铸。

    如果这种材料可以热融软化,浇筑入范,那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中国商周时代用失蜡法制范,铸出的复杂青铜器皿令今日工程师都叹为观止。

    比如赫赫有名的曾侯乙尊盘,那青铜雕花之精细让密孔患者见之不忍啊。

    只要能范铸,颇黎就是神物。

    嗯,偏偏,这颇黎就是可以范铸的。

    铜鼎中的颇黎珠不断软化,最后化作一滩糖稀般的粘稠物。

    暅之两道眉毛不住跳动,那种激动的情绪,就算是洪荒之力也封印不住啊。

    在这种时刻,庆云通常都是爱莫能助的。

    他光着膀子望着炉火旁汗透儒衫的祖暅之,又往身上默默地浇了一瓢水。

    一共就那么几粒玻璃珠,放在香炉大的小铜鼎里都盖不住个底儿,就算是宝贝,又能干啥?

    秋风飒飒,吹到炉旁也都成了熏风,庆云的眼皮被熏得越来越沉重。

    他捧着水瓢,耷拉着肩膀,沉重的眼睑将远处连山压得越来越模糊。

    懵懂间庆云仿佛看到一名白袍道人在崖边向自己招手。

    他指着对面的少室山问道,

    “那里本是我道家中岳大帝道场,此刻却为番虏所踞!

    这位少侠,可愿陪我夺回神山福地?”

    庆云望着苍苍远山,幽幽空谷,脚底发软,

    “小子虽有此心,但奈何双峰天堑?我未生双翅,安能飞渡?”

    “这有何难?”

    那道人将手一挥,一双木翅展开,阔约丈许。

    “少侠且乘此翅,老夫自可助你!”

    庆云未待分辨,便被那道人如捉鸡般一把擒住,缚在木翅骨骼上,臀部狠狠吃了那道士一脚,便向空山幽谷直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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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文书我们讲过了澳洲,本回我们再说说亚美利坚。

    这时有看官就说了,你说澳大利亚与亚洲大路岛屿相连,那也罢了。美洲和中国远隔重洋,在古代也和中国能有联系?古人远洋水平有那么先进?

    疑古,是证明今人比古人睿智的经典论调,比如许多专家“考证”东吴时期虽然可以造出能在甲板上跑马的楼船,但是那些高船重心不稳,都是银样镴枪头,无法远洋,出海就会散架。因此东吴船只不具备远洋能力。

    可是他们却罔顾了孙权海上投送万余兵力,遣使辽东购买马匹的事实。当吴使被公孙渊斩首的消息传回,若不是手下大臣拦着,孙碧眼差点就点齐十万水军奔辽东去了。

    其实在汉末《临海水土志》和《南州异物志》中,已经记录了吴人可以制造四至七帆,可载数百人的海船。《太平御览?叙舟》云:“吴人以舟楫为舆马,以巨海为夷庚(坦途,见《左传?成公十八年》而披其地,以塞夷庚,《注》夷庚,吴晋往来之要道。)也。”所以至少在三国时期,中日韩之间的航线,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常规航线了。

    远洋美洲的可能性,如果按照现代航运的成功率标准,那自然是不行的。但是在古之贤者对未知忘我的求知精神面前,不断的尝试,败者九九,终有人及。比如说越人,他们的舰船技术未必强过吴人,但是南岛民族早在纪元前就已经与天斗与海争了。在季风和洋流作用下,即便是漂流,也足以将浮物搬运重洋,更遑论以重帆助力的海船?《吴时外国志》称七桅船月余可至大秦,经印度至红海的航线其实直线距离和到美洲差不多。只是东向航线的补给显然不如西向,技术上唯一的难点,是盈月的生存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系列的后续作品中详述。

    本作我们主要讨论的,是究竟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前有没有中国人去过美洲,或有没有美洲人到过中国。至少根据《梁书》的记载,慧深和尚是肯定能列入标准答案的:

    扶桑国者,齐永元元年,其国有沙门慧深来至荆州,说云:“扶桑在大汉国(《梁书》云,文身国在倭国东北七千余里/约今斯堪查加。大汉国在文身国东五千余里/约今阿拉斯加。)东二万馀里(所以这个扶桑国在阿拉斯加东还要两万余里,地点吻合),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叶似桐,而初生如笋(仙人掌也是如此,尤其是墨西哥的龙舌兰就是标准桐叶状仙人掌),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仙人掌果是什么?火龙果啊,美洲原产,如梨而赤,叶如桐),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绵。作板屋,无城郭。有文字,以扶桑皮为纸(火龙果皮是真的可以做纸的)……有牛角甚长,以角载物(德克萨斯长角牛?北美原产),至胜二十斛。车有马车、牛车、鹿车。国人养鹿,如中国畜牛,以乳为酪。有桑梨,经年不坏(小南瓜,茄型,美洲原产)。……其婚姻,婿往女家门外作屋,晨夕洒扫,经年而女不悦,即驱之,相悦乃成婚。婚礼大抵与中国同。亲丧,七日不食;祖父母丧,五日不食;兄弟伯叔姑姊妹,三日不食。……其俗旧无佛法,宋大明二年,罽宾国尝有比丘五人游行至其国,流通佛法、经像,教令出家,风俗遂改。

    慧深又云:“扶桑东千馀里有女国,容貌端正,色甚洁白(早期欧洲接触,北欧人),身体有毛,发长委地。至二、三月,竞入水则任娠,六七月产子(这里有些离谱,是参考了中国女国传说?)。女人胸前无乳(这是男女不分的结果吧?),项后生毛,根白(至少从体毛描写,对北欧人特点把握已细到极处),毛中有汁,以乳子,一百日能行,三四年则成人矣。见人惊避,偏畏丈夫。食咸草(烟草或古柯,美洲原产)如禽兽。咸草叶似邪蒿,而气香味咸。”天监六年,有晋安人渡海(交流已非单向),为风所飘至一岛,登岸,有人居止。女则如中国,而言语不可晓;男则人身而狗头(萨满面具?),其声如吠。其食有小豆(四季豆?美洲原产),其衣如布。筑土为墙,其形圆,其户如窦(窦即墓门,参见玛雅建筑门型,如中华墓门有石框石扉)云。

    这《梁书》中描写了若干新大陆特有品种。各位看官自己研究研究,这是正史,是不是编造不说,就算是编,如何编得出这么多契合得细节?其中确实也提到了一种西方传统观点美洲自欧洲传入的物种——牛。但是哥伦布大交换始终是西方史观,至少在哥伦布的航海日志中就已经揭示美洲有亚洲鸡,而非如西方史观自欧洲传入,这一部分记述曾被用于佐证“郑和发现美洲论”。

    然后我们再来谈德克萨斯长角牛,这种牛角达到数米的美洲独有物种。如果我们无耻的“维基”一下,会发现它们是欧洲舶去美洲牛种的第一代“后裔”,最早在十六世纪就有发现(这异变还真快啊!不到一个世纪这外形就天翻地覆),是东部牛种(欧洲舶来牛)和墨西哥野生牛(啥?这些牛又是哪里来的?能解释解释清楚么?)杂交产生的。你们猜猜这个长角到底随的谁?美洲到底在欧洲人到来前有没有牛?笔者在此不多注释,后文继续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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