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新的建筑物条例】(求月票!)-《我要做港岛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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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3月初,港府颁布新的建筑物条例,规定新建楼宇使用面积消减两成,新条例在196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一时间港岛地产业震动,新建楼宇使用面积消减两成,那就是意味着同样的土地,可建设的住宅单元少了很多,利润自然也随之减少很多。

    拥有地皮的地产公司,纷纷磨刀霍霍,争取再1966年之前完成审批和施工。

    地产商疯狂造房子,业余炒家和职业炒家也纷纷登上舞台,炒地炒房既有散兵游勇式的工薪阶层和黄牛党,又有集团作战式的地产公司和大财团;

    炒楼之风日益炽热,几乎到疯狂的地步。

    长江实业则不急不躁,毕竟已经有六个大型住宅楼盘在开发,剩下的三个也会在下半年进行开发;

    吴光耀特意召开了管理层会议,会议上吴光耀喊出口号‘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长江实业只开发现有的项目,并且长江实业的房子不允许成为炒楼花的天堂,只出售给真正买房的人。

    原本大家浮躁的心一下平静下来,老板发话了,大家还是做好手中的项目,不需要考虑其他。

    吴光耀知晓历史,手中就是再多的钱,也不会现在再去投资其他地产项目;

    再说了,吴光耀手中的物业太多了,也需要几年消化消化,顺便等待下一次大机遇。

    不过,长江实业不追加投资,并不代表港岛的地产市场冷场;市场反而大行其道,买卖火热!

    都知道‘趁低吸纳’这个道理,但实际上,人们多是‘赶高吸纳’;

    地产越是价格高,越是有人在炒,买的人反而越多;

    刚需的市民如此,炒房的投机客亦是如此。

    原因呢?

    很简单,这里有一个‘低潮会持续多久’的问题;

    如果低潮很快过去,趁低购买者自然可以牟取大利;

    那万一这个低潮持续很多年呢,除非有资本雄厚的大佬,把这个房子‘腌’起来,否则一般商人连买房贷款的本息都承受不起,最后只能割肉保命。

    刚需市民的心里就更好解释了,房价火爆的时候,他担心还会涨,所以会趁高买入;

    房价低迷的时候,他担心还会跌,所以持观望态度;

    两种人(商人和市民)有两种心理,但是都是一个共同点:房价低了我不买,房价高了我要买!

    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心理,吴光耀才能趁着每一次机会,把手中的资金去购买哪些优质的地皮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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