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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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节选)
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处其中,幸甚。
……
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人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1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
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2有其道而已。
所谓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3,皆有学,博置教导之官而严其选,朝廷礼乐政刑之事,皆在于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4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此教之之道也。
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
何谓饶之以财5?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6,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7,使其生也。既于父母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何谓约之以礼?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8,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婚丧祭养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何谓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9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矣,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酒诰》10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夫群饮、变衣服,小罪也,流、杀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11}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12}之所能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故曰:此养之之道也。
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
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13}。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听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虽尧之用舜,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万官亿丑之贱{14},所须士夫之才则众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一自察之也,又不可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试其能行而进退之也。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
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
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15},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16}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苟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而僇辱{17}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18}谗谄争进之人乎?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一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19}。此之谓也。
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20}、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
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能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注】
1趋:遵循,趋求。2教:教育。养:培养。取:选拔。任:任用。3乡党:古代地方组织。周制,五百家为党,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4法言:合乎法律和礼仪的言论。5饶之以财:指俸禄丰厚。饶,使丰厚。6庶人之在官者:指够不上“王臣”的府、史、胥、徒等下级吏役,出自《周礼?春官》中。7世禄:世代享有的爵禄。8放僻邪侈:肆意为非作歹。9帅:遵循。10《酒诰》:周初禁酒的文告,《尚书》篇名。{11}抵冒:抗拒和冒犯。{12}治察:管理细密。{13}官使之:任以官职。官,此处动词,意味授予官职。{14}万官亿丑之贱:指广大的下层官吏。丑,类。{15}后稷:尧时农官,此泛指农业。{16}狃习:习以为常、熟悉。{17}僇(lù路)辱:侮辱。{18}比周:结党营私。{19}黜陟幽明:罢免糊涂无知的官吏,提升明智有才的官吏。{20}皋陶:舜时管刑法的官,后世用以泛指。契:舜时司徒,掌文化教育。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又称《上皇帝万言书》。此文作于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是王安石任提点江东刑狱任满返京述职时,写给仁宗皇帝赵祯的上书。本书节选了其中一部分,也是文中正面论述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之道的核心部分。可以说,这封上书,实际上不仅是王安石要求革新变法的具有纲领性的政治论文,而且也是他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
文章开头先明确提出“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这个论断,尖锐地揭示北宋王朝内外交困、财匮俗衰的深重危机,指出其原因在不知法度,从而提出根据“所遭之变,所遇之势……改易更革天下之事”的因时改革纲领。接着又强调指出,当前要进行变法,其势必不能,关键原因在于人才的严重缺乏。而人才的缺乏,又由于“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
然后逐一论述人才与变法的关系,指出如果人才众多,在位的官吏就有充足的选择余地;在位者得其才,方能因时势、人情而变更“天下之弊法”。最后指出,人才不足是由于“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点明了这部分的中心观点。以下便从正面分别论述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
先论“教之之道”。作者首先指出“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即古代各级均有学,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朝廷的政事是密切结合、完全一致的。“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从正反两个方面明确提出学校教育的内容必须紧密结合朝廷礼乐刑政的建设,为其服务。实际上提出了改革单纯讲说章句、教以课试之文章、与天下国家之事相脱离的教学内容和教育制度的主张。
再说“养之之道”。“养”是针对物质待遇和管理而言的。在严格管理的条件下,保障必要的物质生活待遇,是人才得以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和顺利成长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抓好这一环节。王安石对人才的待遇和管理,提出了三条具体措施。一是“饶之以财”,即“制禄养廉”,使知识分子出身的人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其没有身前身后之忧。二是“约之以礼”。王安石认为,当人有了生活保障之后,如果不加以严格的制约,“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成为腐败的祸根,人就会“以奢为荣、以俭为耻。”因此,必须按照人的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对其生活、社会交往、礼仪等方面,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管理。三是“裁之以法”即“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
接下来说“取之之道”,即人才的选拔。无论是由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还是从实际工作中成长起来的人才,都需要有一个认定的过程,即合理的选拔;否则,真假难辨、优劣不分,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都会失去根据。
最后论“任之之道”,主要是针对人才的使用而言。在王安石的思想中,人才的使用是人才陶冶的最后一步。使用得当,就能发挥人才的作用,人才的价值才算实现;使用不当,人才就难以发挥作用,甚而会对人才的培养、教育起反作用。为此,他提出了人才使用的三个著名原则:“宜”“久”“专”。此外,还要做到“黜陟幽明”,才能形成完整合理的任职制度。
总之,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针砭时弊,论述了人才陶冶对于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针对当时有关人才培养、使用等的一系列问题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人才思想,提出了教、养、取、任的一系列具体原则和措施,成为他后来执政时进行教育和科举改革的基本蓝图和方案。
后人评论
蔡上翔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一书中认为,“秦汉而下,未有及此者”,“斯文之在天壤间,终不失为悬诸日月不刊也”,并认为“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本朝百年1无事札子2
臣前蒙陛下问及本朝所以享国百年、天下无事之故。臣以浅陋,误承圣问,迫于日晷3,不敢久留,语不及悉,遂辞而退。窃惟念圣问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无一言之献,非近臣4所以事君之义,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陈。
伏惟太祖躬上智独见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伪,指挥付托必尽其材,变置施设必当其务。故能驾驭将帅,训齐{5}士卒,外以捍夷狄,内以平中国。于是除苛赋,止虐刑,废强横之藩镇,诛贪残之官吏,躬以简俭为天下先。其于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为事。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6。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也。
仁宗在位,历年最久。臣于时实备从官7,施为本末8,臣所亲见。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而陛下详择其可,亦足以申鉴于方今。伏惟仁宗之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出于自然。而忠恕诚悫,终始如一,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赏重而信。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因任众人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9。盖监司10之吏以至州县,无敢暴虐残酷,擅有调发,以伤百姓。自夏人顺服,蛮夷遂无大变,边人父子夫妇,得免于兵死,而中国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11},莫敢强横犯法,其自重慎或甚于闾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骁雄横猾以为兵,几至百万,非有良将以御之,而谋变者辄败。聚天下财物,虽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钩考,而断盗者辄发。凶年饥岁,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辄得。此赏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能大擅威福,广私货赂,一有奸慝{12},随辄上闻。贪邪横猾,虽间或见用,未尝得久。此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也。自县令京官以至监司台阁{13},升擢之任,虽不皆得人,然一时之所谓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见收举者。此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之日,天下号恸,如丧考妣,此宽仁恭俭出于自然,忠恕诚悫,终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群臣之议。人君朝夕与处,不过宦官女子,出而视事,又不过有司之细故,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以诗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以科名资历叙朝廷之位,而无官司课试之方。监司无检察之人,守将非选择之吏。转徙之亟既难于考绩,而游谈之众因得以乱真。交私养望者多得显官,独立营职者或见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徭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设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埸{14}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宗室则无教训选举之实,而未有以合先王亲疏隆杀之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臣不敢辄废将明{15}之义,而苟逃讳忌之诛。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则天下之福也。取进止。
【注】
1百年:自宋太祖建国(960)到写这通奏章的熙宁元年(1068),共百余年。2札子:奏章。3迫于日晷(guǐ轨):时间限制。日晷:日影,此处指时间。4近臣:作者时任翰林学士,故自称“近臣”。5训齐:加以训练,使其整齐划一。6逸德:失德。逸,失。7备从官:备位侍从之官。指任知制诰。8施为本末:政治措施的始终。9相坐之法:牵连犯罪的法律。此指被举荐者犯罪,举荐者也连带犯罪。10监司:宋代各路分设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四司,其中转运使、提点刑狱有监察本路官吏之责,称监司。{11}左右近习:指宦官。{12}慝(tè特):邪恶。{13}台阁:指中央政府机构。{14}疆埸(yì易):边界。{15}将明:奉行职责,阐明事理。出自《诗?大雅?燕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
本篇作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四月,当时王安石任翰林学士。神宗即位后锐意改革,对曾上万言书的王安石非常倚重,特将其从江宁召至汴京,任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一次召见,神宗向他询问“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王安石因此上了这篇奏章阐述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顺势提出变法有为的主张,充分表现出王安石对北宋王朝命运的深切忧虑和要求改革的急切心情。
对于“本朝百年无事”这样一个论题,很多思想保守的人会做成一篇歌颂祖宗功德、主张遵循祖宗旧法的文章。而对王安石来说,既要巧妙回答神宗,又要表达揭露时弊、倡言改革之意,可以说回答这个问题破费了一番脑筋。一则不能避开皇帝问的问题不作正面回答,一则不能完全将奏章的内容限制在“百年无事”之因这一表象上。于是王安石巧妙构思,借“无事”打发议论,透过“无事”的表象揭露积弊,如此一来,既正面回应“百年无事”之因这个问题,又表达了自己倡言改革的一贯主张。
文章开头一段是个引子,说明承召入对时因时间匆促,未能详言,故作此奏章上陈。“迫于日晷”云云,恐非托辞,只是表明自己的奏章内容不是粉饰太平之词,而是揭露时弊、呼吁改革之词,表现了鲜明的政治责任感。
第二段正面回答“本朝百年无事”之因,历叙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之事。其中太祖是开国皇帝,作为重点详加论述分析,对太祖的颂扬,涉及其知人善任及除苛赋、止虐刑、废藩镇、诛贪吏等政治措施,“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为事”的施政原则。而太宗、真宗,仅以“聪武”“谦仁”一语带过;仁宗、英宗,则径曰“无有逸德”,为下一段专论仁宗朝预留地步。
第三大段专门议论仁宗朝代各种政治措施及其成效,以回答“无事”的原因。此段笔墨加重,不是因为“仁宗在位,历年最久”,而是此时正是宋王朝从繁荣太平到积弊丛生、危机日深的转折期,而王安石又亲历了仁宗朝的“施为本末”,对情况了解得相当全面透彻,因而通过对仁宗朝“无事”表象的深入剖析,正可揭示仁宗在任用将帅官吏方面的失误和太平繁荣表象下的危机,从而提出自己变革的主张。此段采用先总提、后分论的形式,逐一阐述“刑平而公之效”,“赏重而信之效”,“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宽仁恭俭,出于自然,忠恕诚悫,终始如一之效”。总的来说,还是对仁宗在位期间施政的颂扬,批评与揭露是次要的。
在前文作了充分铺垫以后,作者在第四段才掉转笔锋,纵论“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看似有所离题,实则是在仁宗朝情况的论述中,已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无事”表象下的“有事”,“安逸蕃息”表象下的积弱,太平繁荣表象下的危机。因此这一段顺势对“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作集中的揭露,细数十大流弊,可谓是顺理成章。这些积弊,虽是百年来渐进形成的,但在位时间最长的仁宗统治时期,却是上述弊端加深加重的关键时期。对仁宗朝积弊深入揭露后,末段顺理成章提出“人事之不可怠终”,“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呼吁立刻进行改革。
后人评论
陈在《文则》中评本文:“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
伯夷
事有出于千世之前,圣贤辩之甚详而明,然后世不深考之,因以偏见独识,遂以为说,既失其本,而学士大夫共守之不为变者,盖有之矣,伯夷是已。
夫伯夷1,古之论有孔子、孟子焉,以孔、孟之可信而又辩之反复不一,是愈益可信也。孔子曰:“不念旧恶,求仁而得仁,饿于首阳之下,逸民也。”孟子曰:“伯夷非其君不事,不立恶人之朝,避纣居北海2之滨,目不视恶色,不事不肖,百世之师也。”故孔、孟皆以伯夷遭纣之恶,不念以怨,不忍事之,以求其仁,饿而避,不自降辱,以待天下之清,而号为圣人耳。然则司马迁以为武王伐纣,伯夷叩马而谏,天下宗周,而耻之,义不食周粟而为《采薇之歌》,韩子因之,亦为之颂,以为微二子3,乱臣贼子接迹于后世,是大不然也。
夫商衰而纣以不仁残天下,天下孰不病纣?而尤者,伯夷也。尝与太公4闻西伯5善养老,则欲往归焉。当是之时,欲夷纣者,二人之心岂有异邪?及武王一奋,太公相之,遂出元元6于涂炭之中,伯夷乃不与,何哉?盖二老,所谓天下之大老,行年八十余,而春秋固已高矣。自海滨而趋文王之都,计亦数千里之远,文王之兴以至武王之世,岁亦不下十数,岂伯夷欲归西伯而志不遂,乃死于北海邪?抑来而死于道路邪?抑其至文王之都而不足以及武王之世而死邪?如是而言伯夷,其亦理有不存者也。
且武王倡大义于天下,太公相而成之,而独以为非,岂伯夷乎?天下之道二,仁与不仁也。纣之为君,不仁也;武王之为君,仁也。伯夷固不事不仁之纣,以待仁而后出。武王之仁焉,又不事之,则伯夷何处乎?余故曰圣贤辩之甚明,而后世偏见独识者之失其本也。呜呼,使伯夷之不死,以及武王之时,其烈岂减太公哉!
【注】
1伯夷:商末孤竹君长子,孤竹君欲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他死后,叔齐让位于伯夷,伯夷以为逆父命,遂逃之,而叔齐亦不肯立,亦逃之。2北海:指渤海。3二子:指伯夷及其弟叔齐。4太公:即太公望,姓姜,名尚,字子牙。5西伯:西伯侯姬昌。6元元:百姓,平民。
自从司马迁写了《史记?伯夷列传》以后,世人都奉伯夷为清高的遗老和高士。但王安石的这篇文章,却一反传统看法,对伯夷的为人提出了质疑和自己的看法,表现了他不拘于传统成见的精神和敢于质疑的处事态度。
文章第一句单独为一段,用一个超长句提出问题,树起了批判的靶子。他认为有的事发生在千世之前,圣贤原已讲得很清楚,但后人“不深考之”,以自己的“偏见独识”立说,使事情失其本来面目;其后的学士大夫又守偏见而不变,伯夷的事就是典型。其中提到的“后世不深考”者,指司马迁的《史记?伯夷列传》;而“学士大夫”则是指韩愈一类人。
接着,引述孔子、孟子有关伯夷的议论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引孔子之论,主要着眼于“求仁而得仁”,而对“饿于首阳之下,逸民也”之论则不加置评;引孟子之说,则主要着眼于“非其君不事,不立恶人之朝,避纣居北海之滨”,并将孔、孟的上述评论联系起来,加以综合,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故孔、孟皆以伯夷遭纣之恶,不念以怨,不忍事之,以求其仁,饿而避,不自降辱,以待天下之清,而号为圣人耳。”对司马迁、韩愈之说作指名道姓的严厉批评。
第三段依据孔孟的“求仁”“避纣”之论进一步推论,用时代更早、更权威的圣贤之论来批驳后世的“偏见独识”,理足气盛,故直斥之为“大不然”。先指出纣不仁,但伯夷却避纣,与吕望皆闻西伯善养老而往归之,从而得出伯夷“欲夷纣”的心愿与吕望无异。既然如此,他就不可能在武王伐纣时叩马而谏,认为这是“以臣弑君”“以暴易暴”,并于后来义不食周粟而饿死。从而否定司马迁的上述记载,也否定韩愈的“乱臣贼子”之说。
文末一段结构尤妙,一改前文批判论调,而是反过来推论,使得论证更加严密谨慎。武王倡伐纣之大义,太公辅佐而成就大业,“夷纣”之心与吕望无异的伯夷不可能以之为非而加以劝阻反对。这里主要抓住仁与不仁作文章,辩驳振振有词,显得理直气壮,义正词严。最后照应篇首,重申自己的观点:“圣贤辩之甚明,而后世偏见独识者之失其本也。”并感慨系之,补上一句自己的推想加以强调说:“使伯夷之不死,以及武王之时,其烈岂减太公哉!”
后人评论
沈德潜在《唐宋八家文钞》卷三十中说本文“简而能庄,字字着力”。
材论
天下之患,不患材之不众,患上之人1不欲其众2;不患士之不欲为,患上之人不使其为也。夫材之用,国之栋梁也,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亡以辱。然上之人不欲其众、不使其为者,何也?是有三蔽焉。其尤蔽3者,以为吾之位可以去辱绝危,终身无天下之患,材之得失无补于治乱之数4,故偃然5肆吾之志,而卒入于败乱危辱,此一蔽也。又或以谓吾之爵禄贵富足以诱天下之士,荣辱忧戚在我,是吾可以坐骄6天下之士,而其将无不趋我者,则亦卒入于败乱危辱而已,此亦一蔽也。又或不求所以养育取用之道,而然7以为天下实无材,则亦卒入于败乱危辱而已,此亦一蔽也。此三蔽者,其为患则同,然而用心善而犹可以论其失者,独以天下为无材者耳。盖其心非不欲用天下之材,特8未知其故也。
且人之有材能者,其形何以异于人哉?惟其遇事而事治,画策而利害得,治国而国安利,此其所以异于人者也。故上之人苟不能精察之、审用之,则虽抱皋、夔、稷、契9之智,且不能自异于众,况其下者乎?世之蔽者方曰:“人之有异能于其身,犹锥之在囊10,其末立见,故未有有其实而不可见者也。”此徒有见于锥之在囊,而固未睹夫马之在厩也。驽骥杂处{11},饮水食刍,嘶鸣蹄啮{12},求其所以异者,蔑矣。及其引重车,取夷路,不屡策,不烦御,一顿其辔{13}而千里已至矣。当是之时,使驽马并驱,则虽倾轮绝勒{14},败筋伤骨,不舍昼夜而追之,辽乎其不可以及也。夫然后骐骥褭与驽骀{15}别矣。古之人君知其如此,故不以为天下无材,尽其道以求而试之耳。试之之道,在当其所能而已。
夫南越之脩簳{16},镞以百炼之精金,羽以秋鹗之劲翮{17},加强驽之上而{18}之千步之外,虽有犀兕{19}之捍,无不立穿而死者,此天下之利器,而决胜觌武{20}之所宝也。然而不知其所宜用,而以敲扑,则无以异于朽槁之挺也。是知虽得天下之瑰材桀智,而用之不得其方,亦若此矣。古之人君知其如此,于是铢量其能而审处之,使大者小者、长者短者、强者弱者无不适其任者焉。其如是则士之愚蒙鄙陋者,皆能奋其所知以效小事,况其贤能智力卓荦者乎?呜呼!后之在位者,盖未尝求其说而试之以实也,而坐曰天下果无材,亦未之思而已矣。
或曰:古之人于材有以教育成就之,而子独言其求而用之者何也?曰:因天下法度未立之先,必先索天下之材而用之。如能用天下之材,则能复先生之法度。能复先王之法度,则天下之小事无不如先王时矣,况教育成就人材之大者乎?此吾所以独言求而用之之道也。
噫!今天下盖尝患无材。吾闻之,六国合从而辩说之材出,刘、项并世而筹画战斗之徒起,唐太宗欲治而谟谋{21}谏诤之佐来。此数辈者,方此数君未出之时,盖未尝有也,人君苟欲之,斯至矣,今亦患上之不求之、不用之耳。天下之广,人物之众,而曰果无材者,吾不信也。
【注】
1上之人:泛指位居高层的统治者,此处指皇帝。2不欲其众:不希望人才众多。3蔽:遮挡,蒙蔽。这里引申为偏见。4数:旧指气数,即命运。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人才的得失,对国家治乱的命运无所补益、不起作用。5偃(yan演)然:安乐的样子。6坐骄:安然不动,傲视天下。7(xǐ洗)然:担心害怕的样子。8特:但,只不过。9皋(gao高):皋陶(yáo姚),姓偃,相传曾被舜帝任为管刑法的官。夔(kuí奎):舜时期的乐官。稷:是历山氏之子,名农,能种植百谷。为五谷之神。契(xiè泻):相传是舜的大臣,主管教化。为商朝的祖先。10锥之在囊:比喻有杰出才能的人士是不会被埋没的,就像放在口袋里的锥子一样,马上会露出尖端来。出自《史记?平原君列传》。囊,口袋。{11}驽(nú奴):劣马。骥(jì记):千里马,常以之比喻杰出的人才。{12}啮(niè聂):咬。{13}一顿其辔(pèi佩):一拉马缰绳。{14}倾轮绝勒:车轮歪斜,马缰绳勒断了。{15}褭(yaoniao咬鸟):骏马名。驽骀(tái台):能力低下的劣马。比喻才能平庸。{16}脩簳(gan杆):长的箭。{17}劲翮(he河):坚硬的翎管,可造箭尾。{18}(kuo扩):张满弩弓。{19}犀兕(xisì西四):像野牛似的猛兽。犀牛有二角,兕是雌性的犀牛,只有一只角。{20}觌(dí迪)武:以武力相见,即打仗的意思。{21}谟(mó模)谋:计策,谋略。
《材论》是一篇驳论型的论说文,作于嘉祐年间。从题目即可看出,这是一篇专讲人才问题的专论。王安石认为改革弊政的关键问题在于人才,因此,他在文中对人才的重要性和选拔、使用人才的方法,作了相当精辟的论述。有很强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批驳有力,深刻阐明了有关人才的重大社会问题,表达了“索天下之才而用之”的政治改革家的宏图大略。本文可以说是王安石改革图新的“招贤书”。
作者在文章伊始便喊出:“天下之患,不患材之不众,患上之人不欲其众;不患士之不欲为,患上之人不使其为也。”语气何其坚定!论点何其鲜明!“夫材之用,国之栋梁也”,把人才问题提高到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是治国的极端重要的大事。然而,“上之人”,即上层的统治者,“不欲其众、不使其为”这种社会弊病是怎么形成的?对此,作者尖锐地指出当今在人才问题上存在的“三蔽”,即三种偏见,三种错误观点,并一一加以批驳。
作者在列举了人才问题的三种偏见的同时,还概括出其共同的危害性是“卒人于败乱危辱”,这一结论真是振聋发聩,发人深省。还与前边“失之则亡以辱”相呼应,再一次有力地论证了人才对于国家生死存亡的极端重要性。但在进一步的深入分析与批驳中,作者并没有对三种偏见平均用力去批驳,而把重点放在第三种偏见上,“用心非不善”“其心非不欲用天下之材”“独以天下为无材者耳”。持这种偏见的人,其主观上不是不想用天下人才,而是糊涂无知,不懂选用天下人才之道。这是因为持前两种偏见者自视位高、财足,认为人才得失与国家治乱无关的谬论,容易被识破,不需赘述。而第三种人之偏见,作者认为“犹可以论其失者”,是本文重点批驳的内容。
在对人才的重要性定位,并对选拔和使用人才的原则、方法作出深刻精辟的论述以后,作者意犹未尽,再一次以义正词严的口气说:“天下之广,人物之众,而曰果无材者,吾不信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看法,气势磅礴,自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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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中说:“王是政治家,所作以精悍胜人”。
太古1
太古之人不与禽兽朋2也几何?圣人恶之也,制作3焉以别之。下而戾4于后世,侈裳衣5,壮宫室6,隆耳目之观7,以嚣8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皆不得其所当然,仁义不足泽其性,礼乐不足锢9其情,刑政不足网10其恶,荡然复与禽兽朋矣。圣人不作,昧者不识所以化之之术,顾引而归之太古。太古之道果可行之万世,圣人恶用{11}制作于其间?必制作于其间,为太古之不可行也。顾欲引而归之,是去禽兽而之禽兽,奚{12}补于化哉?吾以为识治乱者{13},当言所以化之之术。曰归之太古,非愚则诬。
【注】
1太古:远古,上古。2与禽兽朋:与禽兽为伍,意谓人们的不开化与禽兽相近。3制作:此处指制作房屋、衣服、礼乐等。4戾(lì立):至,到。5侈裳衣:使人的衣裳穿得奢侈华丽。侈,奢侈。裳衣,即衣裳。6壮宫室:使人住的宫殿建得很壮丽。7隆耳目主观:使人的视觉听觉、得到尽情享受。隆,隆盛,兴盛。8嚣:喧嚣,此处里有炫耀之意。9锢:禁锢,控制。10网:网罗,束缚,防范。{11}恶用:何用。{12}奚(xi夕):何。{13}识治乱者:明白治乱之理的当权者。识,指明白、明了。
熙宁元年(1068)四月,担任“知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军府事”的王安石奉宋神宗赵顼诏至京师越次入对。皇帝问:“为治何先?”答曰:“择术为先。”这里的“术”就是“变法”,就是用新的观点和方法,以改变朝廷上下陈旧的政治理念和思想道德观点,借以逐步改变当时积贫积弱的局面,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本文不足两百字,写于“入对”两年后,即熙宁三年,跟“越次入对”的基本观点相似,是一篇言简意赅的说理小品。
本文中作者高屋见瓴,以十分精练的语言,将我国社会进化史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太古时期,人与禽兽野处杂居,生活在一起,为“朋”共处,各方面的生存条件十分简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还谈不上丰富。二是漫长的阶级社会。物质生活大大提高,也有了国家社会制度和礼乐规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逐渐丰富、升华、精致化,然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伦常往往受到破坏,仁义、礼乐、刑政、教化等等无法禁锢,人性越来越堕落,似乎又回到与“禽兽朋”的境地。这也是作者最为痛心、忧虑的,希望能彻底改变的状况。三是回到理想社会。这种社会的具体情况,由于实际还没有出现,文中也含混朦胧,仅仅是一笔带过。
接着,王安石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太古不化”,认为原封不动地回到“太古”,是一种倒退,批判口气相当严厉。那么,作为“识治乱者”,正确的道路是什么?一句话:“当言所以化之之术。”这里的“化”,不只是教化之意,它的主旨是变化,大而化之,就是只有通过变法,即整个社会的改革和变动,才能扫除一切恶习,真正实现富国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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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旋《初月楼古文绪论》:“古来博洽而不为积书所累者,莫如王介甫。”
兴贤
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1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势,古今之通义,流俗2所共知耳。何治安之世有之而能兴,昏乱之世虽有之亦不兴?盖用之与不用之谓矣。有贤而用,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商之兴也,有仲虺、伊尹;其衰也,亦有三仁3。周之兴也,同心者十人4,其衰也,亦有祭公谋父5、内史过6。两汉之兴也,有萧、曹、寇、邓之徒;其衰也,亦有王嘉、傅喜、陈蕃、李固之众7。魏、晋而下,至于李唐,不可遍举,然其间兴衰之世,亦皆同也。由此观之,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可不慎欤?
今犹古也,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古虽扰攘之际8,犹有贤能若是之众,况今太宁,岂曰无之?在君上用之而已。博询众庶9,则才能者进矣;不有忌讳,则谠直10之路开矣;不迩小人,则谗谀者自远矣;不拘文牵俗,则守职者辨治矣;不责人以细过,则能吏之志得以尽其效矣。苟行此道,则何虑不跨两汉、轶{11}三代,然后践五帝、三皇之涂哉。
【注】
1专己:自己独断专行。2流俗:指一般平民百姓。3仲虺(huǐ悔):商汤的左相,即中垒。伊尹:商汤的宰相,曾辅佐汤伐桀灭夏。三仁:指商末三位贤人微子、箕子、比干。4十人:指周朝初年辅助武王、成王的周公、太公、召公、毕公等十人,《尚书?大诰》中有详细记载。5祭公谋父:祭公是周穆王时的卿士,谋父是字。6内史过:周惠王时的大臣,思想比较开明。内史为周朝的官名,相当于后世的宰相。7王嘉:西汉哀帝时宰相,为人刚直严毅,后因劝谏哀帝宠幸董贤,下狱死。傅喜:哀帝时为右将军,为人恭俭修洁,忠诚忧国。陈蕃:东汉末大臣,为人忠清直亮,后谋诛宦官,事泄被杀。李固:东汉末年的大臣,从小博学正直,冲帝时为左尉,后被诬下狱,与二子一起被害。8扰攘之际:指乱世。扰,扰乱,侵扰,纷扰。攘,攘夺。9博询众庶:广泛征求百姓意见。10谠(dang党)直:正直敢谏。谠,言直。{11}轶(yì亦):超过,超越。
“兴贤”二字是“国以任贤使能而兴”的缩写,意为一个国家只有起用贤人才能使国家兴旺起来,这是本文的主旨。这篇议论小品大致作于嘉祐四年(1059)间,从中不仅可以看出作者早就对选贤任能有关国运兴衰的重要性有明确认识,而且此文在当时具有影响舆论,推动朝廷,提醒皇上的积极作用。
作为一篇议论文,本文风格是简劲有力,深入浅出。文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势,古今之通义,流俗所共知耳”,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得明确坚定,不枝蔓,不拖泥带水。
紧接着,以历史为鉴,重实证。作者着重举出商、周、两汉贤才共22位历史人物来证明前面自己提出的基本观点,给人明确、深刻的印象。王安石随手拈出的这些贤才的事迹,都是班班可考,无法否认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作者有丰富的古代兴衰的历史知识,有过认真、详实的思考,并不是偶然的灵机一动。最后以一句“由此观之,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可不慎欤”加以归结。既是对当世的提醒,又巧妙地引出下文,起到过渡的作用。
王安石认为,贤才“今犹古也”,一个是“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一个是“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两者并没有什么不同。他在对比中向君王进言,希望打开言路,发现真正的贤能之士;希望君王能远离小人,宽容人才的小缺点、小过失,那么能吏们就能尽心尽责,在岗守职的人们也能明白治理政事的是与非了。这些建议分条陈述,极有现实性和针对性,从不同的方面向君王和高层统治者提出了兴贤用能的指导方针。内容丰富,概括性强,至今仍有很强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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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阳在《怀麓堂诗话》中称赞王安石是“极有笔力当别用一具眼观之”。
伤仲永
金溪1民方仲永,世隶耕2。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3。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4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5,或以钱币乞{6}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7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8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9,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注】
1金溪:宋代县名,属江南西路抚州,治所在今江西金溪县。2隶耕:属于农耕人家。3借旁近与之:借附近人家的书具给他。4收族:团结同族。5宾客其父:用对待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此处“宾客”作动词用。6乞:给,给予。7日扳(pān攀)仲永环谒:每天牵拉着仲永四处拜访。扳,挽引,拉扯。8泯然:消失殆尽的样子。9通悟:犹“通敏”,通达聪慧。
本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是一篇因事抒感、叙议结合的散文名篇。作者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事件为主体,紧扣一个“伤”字展开,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从幼年的天资聪颖到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叙事和议论两部分。叙事部分作者用跟踪描写的手法,描写了方仲永的人生变化。方仲永出身于世代为农的家庭,幼年时天资聪颖,五岁时忽然向父母索取纸笔,便能写出四句诗来,并知道署上自己的姓名,好像是一个无师自通的神童,而且文思敏捷,“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这真是有点传奇色彩。后来其父“不使学”,十二三岁时他已名不副实,文采上开始走下坡路了,再让他作诗,和前时之闻已经相差很远。又过了七年,作者再到舅家,问到方仲永的情况,幼时的聪慧已经消失净尽,已经和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差别了。
仲永的天赋远远超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但最终却变成和大众一样平凡无奇,这是为什么呢?为了进一步揭示原因,作者又纡徐委曲地转进一层,使其议论向纵深发展,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因不重视后天的教育培养,尚且沦为众人;那么本来就是天赋平常的人,如果再不重视后天的教育,最终还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结尾奇警而又发人深思。
后半部分议论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表达了三个层次的“伤”。第一层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方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这篇不到三百来字的文章,叙事条理清楚,说理深刻透彻。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这就对鼠目寸光的家长提出了批评与警告。这种批评与警告,至今仍有很普遍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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