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西岭雪一回一回解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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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最美的构图中,黛玉的传神之举是葬花,宝钗的行为艺术是扑蝶,湘云的精彩定格是醉芍,而晴雯的本色演出则是撕扇!

    起于宝玉的一句话,让她拿果子来吃,晴雯笑道:“我慌张的很,连扇子还跌折了,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倘或再打破了盘子,还更了不得呢。”

    这是晴雯的进一步抢白,却引出宝玉一番正经大道理来:“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话赶话儿,晴雯就接口说最喜欢撕扇子玩儿,果然把宝玉的扇子撕了,连带着把麝月的扇子也撕了气得麝月连说“造孽”。

    但这并不是晴雯欺负麝月,因为宝玉也说了:“打开扇子匣你拣去!”而麝月也挑衅说:“既这么说,就把匣子搬了出来,让他尽力的撕,岂不好?”这原是抢白之语,不料宝玉正在兴头上,还真让他搬去,气得麝月又说了句:“我可不造这孽。他又没折了手,叫他自己搬去。”

    接连几句抢白宝玉和晴雯两个,充分显示出麝月是个不卑不亢柔中带刚的角色。好在晴雯也是有分寸的,撕两把扇子出气取乐而已,并不是认真要糟践东西,更不会有风扯尽帆,仗着宝玉纵容连麝月也得罪了,因笑道:“明儿再撕罢。”但她当然不会明天真又搬出扇子匣来尽情撕去,不过是娇憨之语,娇憨之态,为白天的那场争吵做个了断,痛快出了口气。

    同时,想到宝钗以扇扑蝶使个金蝉脱壳之计陷害黛玉,后来又借扇子机带双敲打击了宝黛两个,此时晴雯撕扇,也算是替黛玉出了口气罢!

    金麒麟会说话

    (一)

    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素来是红学家们争论的重要话题之一。

    首先,这双星指的是谁?

    此回开篇即有脂批云: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所谓“间色法”是画中术语,且不论它本来的含义该如何理解,只看脂砚斋如何去用这个词,便可知其所指。全书除了本回外,“间色”两字还出现过两次。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中,说贾芸向坠儿打探小红之事,并托其代交手帕。书中于此有双行夹批:

    “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

    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济一下而已;

    接着写冯紫英赴宴,书中先是在“冯紫英一路说笑”后有一句侧批:

    “一派英气如在纸上,特为金闺润色也。”

    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有三段眉批:

    “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金闺间色之文”,是说男人的话题原不是书中正文,所以写冯紫英,是为了给闺阁文字作个调节:可见“润色”也罢,“间色”也罢,都是指此段文字非正文,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

    全书中三处“间色”都作一样使用,不可谓“孤证”。可见史湘云之金麒麟,亦是“间色法”,横插枝节给宝黛情缘添点花絮风波罢了,并非什么预示宝湘联姻的大关键。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更引起我们注意。这段故事中原无卫若兰其人,然而脂砚偏偏在此处提及,其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写也是英气十足,堪与冯紫英豪饮相对应;二是卫若兰射圃之时,宝玉、紫英等也都在场。

    这就要联系三十一回末的脂批来看了。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是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把回目和脂批一结合,便不难看出,卫若兰,才是史湘云的真正佳偶。

    至于“射圃”的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国府贾珍射鹄一段,说那贾珍因居丧而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可见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惟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

    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输给了卫若兰;又或是此前宝玉已将金麒麟给了湘云,却又被史家当文订送给了卫家,系在卫若兰腰上,于射圃时被宝玉看见,遂知此即湘云未婚夫婿也——倘如此,那卫若兰便也无愧被称作“才貌仙郎”了。

    (二)

    确定了“双星”是湘云和卫若兰,那又有第二个问题了?为什么是“白首双星”呢?这“双星”指的是什么星?

    通常人们一看到“白首”,就会想到“白头偕老”;一看到“双星”,就又解释成“牛郎织女”。所以才会有了红学泰斗们一面倒的宝玉晚年娶湘云之说,其推理大致是这样的:

    八十回后,林黛玉含恨而死,于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来看破红尘,悬崖撒手;云游四方之际,半路遇上死了丈夫的史湘云,两人同病相怜,旧梦重温,于是宝玉还俗,与湘云结为夫妻,成就了真正的“金玉良缘”;但后来还是觉得尘世难耐,遂再次出家,这就叫“做了两回和尚了”。

    这些说法站得住脚吗?

    首先,本回开篇的脂批说黛玉已与宝玉倾心却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是为其所惑,可见作为“间色”点缀的金麒麟根本于大局无涉,我们就不必乱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既然明明白白说了“金玉姻缘已定”,可见“金”指的并不是史湘云。所谓“湘云揣着个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缘的正主儿”之说实在牵强。更何况“金玉姻缘”并非像神瑛与绛珠的“木石前盟”那样前世注定的,而是和尚给了宝钗两句话让錾在金器上,并叮嘱其将来找个有玉的为配,也就是说,所谓“金玉”之言特为宝钗而设定。那个“玉”到底是不是贾宝玉还两说着,又怎么会再为宝玉另找一个金来配呢?岂非本末倒置?

    而且宝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说,连做梦都要喊出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他努力地打破金锁配通灵的“金玉姻缘”,遁世出家,到头来又怎么会媚俗地迁就金麒麟,来寻找第二段“金玉缘”呢?如果有金的就要娶一回,那么凤姐、迎春等人是不是将来也都得和宝玉云雨一回才算完劫?那岂不成了大乱伦?究竟是宝玉执迷不悟,还是红学家们一叶障目,“为其所惑”?

    其次,开篇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注云“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第三,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毁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毁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劫后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恶俗老男人的意淫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心有余力不足,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我们可以想象《红楼梦》的佚稿,竟是如此不堪的一段老来风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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