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所以,这“双星”绝非宝玉和湘云,把玉湘二人解释成牛郎织女已经很莫名其妙了,再让两个人鹤发鸡皮了才携手再婚,共度夕阳红,而且还没有度完残年宝玉就又出家了,实在怎么也解释不通。 如此,这双星就只有一个解释,即“参商”二星。 (三)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作《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前几句说的是湘云的身世,自幼父母双亡,叔婶不知娇养,都很好理解。但接着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就开始有歧义了。 大多数人的分析是,湘云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长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惟有宝玉配得上才貌仙郎”为由,就此肯定湘云是嫁了宝玉,但宝玉出家了,所以才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认“地久天长”是奢望,那么又凭什么断定“嫁得个才貌仙郎”就是事实呢?为什么不能这完整的一句话都是假设,就是说如果湘云能嫁个好丈夫白头偕老就好了,可惜终究镜花水月一场空。就是说,一切都只是美好的愿望,湘云压根儿也没嫁成什么才貌仙郎,整个儿就是一个孤单到老,这样岂不更说得通吗? 十二钗里已经有了一明一暗两个寡妇,明的是李纨,暗的是宝钗。湘云很可能是第三个,但是她的命运会重复前两人吗? 如果说她嫁了才貌仙郎,却因为对方早夭而守寡,那么她的命运就与李纨重合了,不是红楼笔风;又如果说她改嫁了宝玉,但宝玉却再次抛弃了她,使她最终跟宝钗两个同病相怜、抱头痛哭去了,那就更加无稽了。 那么,便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湘云虽跟卫若兰订了婚,但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至少是没来得及洞房,那卫若兰便夭亡或失踪了。于是,湘云守了“望门寡”。 这样,她的命运就与李纨、宝钗两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惯笔法。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贾府子孙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失踪或战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这种猜测是可以成立的。 比如宝琴明明是进京成婚的,谁知梅翰林接了个调令便合家上任去了,把宝琴孤零零扔在贾府里傻等,可见“君命难违”。倘如卫若兰也是这样,在定了迎娶之期,甚至已经过了文订之后,大喜日子前忽然接到军令立刻开拔,谁知这一走竟是音讯全无,也是可能的。 这时候,湘云是有选择权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样毁婚另嫁。但这不符合湘云刚烈的个性,也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最高道德标准,因此,她宁可终身不嫁,永远等候卫若兰或者一直守节,也不愿改弦易辙。 只有这样,才合得上湘云自题“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的素志,也才会有脂砚斋对她的命运的定评:“湘云为自爱所误”。 而“白首双星”一词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直到白头,永不见面。 事实上,曹雪芹是很偏爱“参商”这个词的。先是第五回中写宝黛二人情密,便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后来写众人前往铁槛寺,又说“其中贫富不一,或性情参商”;而宝玉续庄子,也写道:“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 三处佐证,足见作者对“参商”二字时时在意,惯以用之。至于拥湘派说什么“双星历来都只有牛郎织女一种解释”,纯属一厢情愿,自欺欺人而。 况且,若说一定要成亲才称得上是“双星”的话,那么不论湘云嫁了谁,也都没机会白头偕老,“白首双星”岂非怎么算都是一个谬论了? 综上所述,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出湘云的未来命运:湘云与卫若兰虽然订了婚,可是未等到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 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磊落的性格,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至少,称得上是“光风霁月照玉堂”。 黛玉说湘云:“她的金麒麟会说话。”果然向我们说了很多! 史湘云爱过宝玉吗? 湘云这个人物十分独特,她迟至二十回方出场,一句“史大姑娘来了”破空而来,对人物全无交代,好像这个人本来就在那里一样。所有的往事,都是从后文的追叙及对话中得知:原来湘云是史家的孙女儿,自幼跟着贾母,曾得袭人服侍了几年,后来回了史府跟着叔父过活。她和宝玉的情分,还是黛玉之前。 早在黛玉投奔贾府前,她已与宝哥哥耳鬓厮磨,两小无猜了。她帮他梳头,叫他“爱哥哥”,多年后还记得他发辫珍珠坠角的颗数与样式,这在古代有个专门的词形容叫作“总角之交”,套一句晴雯的话说就是“交杯盏还没吃,倒先上头了。” 后来她被接去了叔叔家住了几年,再来时,黛玉已经占了她的位子,这使她对黛玉有一种先天的妒嫉。她和自己一样也是宝玉的表妹,却是个天仙般的妹妹,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聪明,更比自己尊贵有仪范,又遇着宝玉情窦初开的时候,于是他对她一见钟情,他为她做小伏低,他因她颠倒痴狂,以为“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史湘云。 于是,湘云吃醋了。朦胧的爱和突来的妒汇合成莫名的委屈与愤怒,她与宝黛两个的第一次激烈冲突是因为将黛玉比戏子引起的。宝玉向她使眼色,本来是维护之举,她反而发作起来,收拾包裹要走,“明儿一早就走。在这里作什么?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么意思!”她这样说,分明在无理取闹,也并非认真恼他,后来并没有真走便是明证。这样的借题发挥,无非是为了要他哄,要他劝,要他分辩说他心里最重视的妹妹其实是她。 他哄了,也劝了,可是话却没有说到她心里去。他说:“林妹妹是个多心的人。别人分明知道,不肯说出来,也皆因怕她恼。谁知你不防头就说了出来,她岂不恼你。我是怕你得罪了她,所以才使眼色。”——这个“她”,是林妹妹,他最担心,最不愿意伤害的,也是林妹妹。 湘云的假恼变成了真怒,出语愈发刻薄:“我原不如你林妹妹。他是小姐主子,我是奴才丫头,得罪了他,使不得!”又说:“你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这样的人身攻击,全书八十回,史湘云只用在林黛玉身上,而且不只一次。 三十二回中,湘云背地里同袭人议论黛玉的小性儿,话说得更加刻薄,且挤兑宝玉说:“你不必说话教我恶心。只会在我们跟前说话,见了你林妹妹,又不知怎么了。”醋味浓得化都化不开。 但是她对黛玉的“鹊占鸠巢”虽然嗔怨不已,隔窗看见宝钗坐在宝玉身边绣肚兜时却全无妒意,反而借故走开;袭人当着宝玉的面提起她有了夫家的事,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她也只是害羞,“红了脸吃茶不答”,并没有着恼。 因为她对宝玉没有婚姻之念,男女之情;有的,仅仅是小妹妹对大哥哥的依恋与爱娇,一点点不自觉的独占欲。而黛玉挑战的,恰恰是她在这一领域里的霸主地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她单恼黛玉,却不恨宝钗。对于这个背负着“金玉之说”真有可能成为她嫂子的人,她反而是真心敬重的,还说:“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 ——她心甘情愿要做他们两个人的小妹妹。她不在乎宝玉爱谁,娶谁,只是不愿意有另一个“好妹妹”抢了她的位置。 而宝玉对湘云,其实也是如此,单纯地把她看成是儿时的玩伴,一个有趣的妹妹,从无男女之情。 为了回目中有“白首双星”一词,索隐派们一厢情愿地认定湘云后来嫁了宝玉,而以周汝昌惟首的很多红学家甚至认为宝玉一生中最爱的人是史湘云,他对黛玉的感情只是少年时懵懂的情动,对宝钗更止于肉体之欲,只有湘云才是宝玉的灵魂伴侣。 但是宝玉是怎么说怎么做的呢? ——他对黛玉说:“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他看着宝钗肌肤晶莹的裸臂发呆,暗想“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 然而他见到湘云的睡相,“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如此香艳旖旎的美人春睡图,他却只是叹了一声:“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还顺手替她盖了盖被子——不但不会当她是情人,甚至也不当她是女人。 宝玉对湘云是疼爱的,怕她得罪了黛玉,会上赶子去说和;有了好吃好玩的,第一时间打发婆子小厮用食盒盛着大老远地送上门去;建诗社把湘云忘了,急得立逼着老祖宗派人去接了来;席上有鹿肉,湘云惦记着要烧烤,他便会变尽方儿陪她耍乐。可谓千依百顺,予取予求,但独独没有把心给她。 因为湘云再可爱,终究是金派人物,得闲儿就劝他些“经济仕途”的大道理,被宝玉视之为“混账话”,直接开撵:“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 他们从来不是知己,再亲密也隔着千山万水,从小的情谊敌不过日子有功,他们终究是生分的。 所以,无论是湘云对宝玉,还是宝玉对湘云,都只是一段历史。 一个女孩子一生中能够遇到这样一个“爱哥哥”是幸福的,只有拥有过这样一份哥哥的疼爱,才不枉了生作女孩儿,否则,成长将变成多么枯乏贫瘠的过程。 然而,总有一天会失去哥哥的,就像宝玉丢失的金麒麟。并不是不宝贝它,但毕竟是身外物,如果宝玉对待打算送给湘云的金麒麟就像对待黛玉送给他的绣香囊一样,珍藏密敛地贴身收着,便绝不会弄丢了。哥哥对妹妹也是一样,不管她对他有多么亲切,多么重要,终究不是他的心上人。最终,他们还是会分开的。 这在今天也是非常正常的情愫,正常到已经有一个专有名词来形容,就是“恋兄情结”。是小女孩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仿佛女孩走向女人的分水岭——走过去,便长大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