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让刘有财做好迎接移民的准备之后,李明启就思考起从旧金山拉一条电报线到应天府的可行性。 旧金山到应天府的直线距离大概559.75公里,要是遇上什么不适合架设线路的位置,这个长度估计得加倍。 但这样的话还不如全力修建从应天府到旧金山的铁路呢,反正现在白工们已经开始修了。 要是从旧金山雇佣一些工人多地同时动工的话,进度应该还能加快。 所以那个他为了打压斯坦福家族,才开办的新明帝国加州铁路货运公司还真得运转起来。 但是手头上的相关人才还是太少了,就连皇家研究院中的年轻人都已经换了两波。 这也让担任皇家研究院院长的张榆跑来找李明启抱怨了好几次。 但是帝国人才实在是紧缺,要是不赶在新移民到来之前,把帝国各部门弄起来个架子到时候人多了就不好管理了。 之前的那些年轻人,有的经过短时间培训已经开始参与进帝国建设的方方面面了。 比如成为村长或者各工厂的管事之类的基础工作。 没办法,这些年轻人都是半路出家,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培训,但是想要独挡一面还是差的太远。 与保护伞学校一同开工修建的皇家学院早已经完工,这所李明启亲自挂职校长的学校,已经把新明帝国内所有在夜校中出类拔萃的‘青年俊才’们都吸收了进去。 此时学校中的教师大多数还是由锦衣卫们兼职,一少部分则是从学生中挑选出来的具有教师天赋的人才。 而且这些学生还参与了新明帝国第一部律法的编撰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就是给由锦衣卫、刘有财、以及两名举人镇长都过了一遍手的律法挑挑错别字啥的。 参与程度虽然不深,但主要是让这些年轻人熟悉一下律法也就够了。 新明帝国的律法没有后世的那么规范,没有具体到每一条、每一款。 因为李明启不想将来产生一批为了钻法律空子而出现的职业-‘讼棍’。 新明帝国的法律大多数就比较空泛。 比如‘拐卖帝国子民者凌迟’这一条,根本不给后世某些奇葩言论钻空子。 因为这条后面还写着:凡是参与者与主犯同罪论处!(包括发表言论同情拐卖者、认可拐卖者、歪曲事实者)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