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吾乃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这个御史能处,有事他真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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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公主直接从高个子衙役身上踩过去,并吩咐杨玄策和十名长宁军。

    “你们守在门外,本将与驸马进去搜李桧的档案供词!”

    军中士卒,几乎都是大字不识一个。

    唯有那些世家出身的将领,才能识字看兵法。

    官场之上,世家把持科举。寒门难有出头之日。

    军伍当中,稍稍好一点,确有实力之人,得到将领甚至皇帝的赏识,也有被提拔的机会。

    但也仅仅只是稍微好一点。

    高层将领,几乎全都来自于武将世家。

    平民参军,连字都不认识,更何况与武将世家比兵法上的造诣?

    这么多年来,非武将世家出身的军中巨擘,也就只有一个镇国公。

    案牍库很大,里面摆满了档案档案。

    根据案件时间、等级、地区等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划分。

    这里并不像想象中充满灰尘,到处都是蛛网。

    反而十分整洁干净,显然是经常有人来清理打扫。

    李青和长宁公主根据标识,很顺利就找到了李桧的档案供词。

    里面的内容,与吴家兄弟所说的别无二致。

    供词的确是李桧的笔迹。

    他在上面将自己夺财杀人一事,交代的清清楚楚。

    甚至精确到了几时几刻与孟旸发生争执,几时几刻在扭打中将孟旸推下池塘,又是在几时几刻遇到了前来救援打捞孟旸的曹放和黄钦二人。

    显然,这供词是假的,这是一份屈打成招的供词!

    “公主殿下,下官临平府府尹王晋求见。”

    案牍库外面,传来了王晋的声音。

    李青和长宁公主拿着档案供词出门,只见王晋领着一队衙役,正在门外与长宁军对峙。

    “殿下,案牍库乃府衙重地。里面的档案和供词,都得封存并送往刑部记录在案。

    若无刑部下达的文书,殿下不能带走。”

    王晋看着长宁公主和李青手上的档案、供词,一颗心直接沉下去了。

    虽然曹家权势通天,不可能有东窗事发的可能。

    即便翻案,也定能将他保下来。

    可那时候他染上污名,今后就别想升迁了。

    这是王晋绝对无法接受的。

    同时心中也暗自怀恨上了长宁公主和李青。

    区区一个泥腿子,一条贱命而已,竟然让堂堂公主和状元郎亲自过问?

    “如果本将非要带走呢!”

    长宁公主站在台阶之上,居高临下俯视着王晋。

    犀利的眼眸当中,充斥着刺骨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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