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吾乃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这个御史能处,有事他真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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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大周律法明文规定。若无刑部文书,下官擅自让您将档案和供词带走,便是有违大周律法。请殿下恕下官无礼。”

    王晋手一挥,大量府衙衙役从外面冲了进来,将长宁公主和李青等人团团包围。

    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上得罪不得罪公主了。

    他心里也明白李桧的案子经不起推敲,全靠曹家的权势压下来。

    若这份档案和供词被带走,绝对会被找出里面的漏洞。

    那时候曹放这个杀人凶手会不会有事他不知道,但他王晋一定会摊上大事。

    “李桧此案,多有蹊跷。本将要重审李桧,将孟旸之死查个水落石出。

    王晋,你阻止不了本将。识相点就退到一旁去。”

    长宁公主冷眼道。

    王晋被长宁公主的眼神看的一阵胆突,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得罪了这位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公主了。

    事到如今,他也没有任何退路。

    上了曹家的船,一路抹黑也要走下去。

    王晋梗着脖子道:“殿下,翻案重审,需经下官和通判一致决定,或是刑部重审。

    殿下虽然贵为公主,又是长宁军主将,却没有权利重审经刑部审批的案件。”

    王晋的话,句句离不开大周律法。

    可他所行之事,却是包庇杀人犯,颠倒黑白。

    这巨大的反差对比,气的长宁公主直接拔出腰间的佩剑。

    一直没有开口的李青,一步踏出,双眼直视王晋。

    “本官乃御史台侍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有受理特殊案件之权!公主无权翻案重审,那本官翻不翻的了这案,审不审的了这案?”

    王晋闻言,轻蔑一笑。

    监察百官之权?三公、丞相都没这权利!

    受理特殊案件之权?这是刑部和大理寺的全责!

    什么御史台,什么侍御史,这官署和官衔,他听都没有听过。

    “状元郎该是翰林院修撰,我大周并无御史台这个官署。假冒朝廷官员,是大罪,请状元郎莫要自误。”

    李青眼神一定,道:“临平府府尹、通判,有颠倒黑白,判冤假错案之疑。请公主协助本官重审李桧案,捉拿临平府府尹和通判。”

    王晋睁大眼睛,就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李青。

    他该不会连自己都骗,认为真有御史台,自己是什么侍御史吧?

    然而,让他浑身一个哆嗦的事情发生了。

    “杨玄策听令!”

    只见长宁公主大喝一声。

    杨玄策一震手中战刀,大声回道:“末将在!”

    “捉拿临平府府尹!若有阻挡,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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