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第十二次相亲16-《M君的相亲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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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知道这俩人的婚姻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徐陆两家门风,给本应如琉璃般干净的文化界抹黑。
其他那些人中俊才都不知道,都看不出吗?
当然是知道的。
为什么没人站出来,像胡适一样来一篇可流传百年的正义痛斥呢?
是他们不如老先生才思敏捷,文采风流,没法出口成章吗?
当然不是。
究其根本,在那一刻,以社会属性而言,胡适是一个形容伟岸的大丈夫,他们都和徐氏夫妇一样是身材短小的小矮人儿。
但是,胡适移居美国的那几年,丧失了在中国所有的优势。他在远离二战战场的美国遇到了大麻烦。当时的美国人并不熟知这位东方的文学家。也就是说,他在美国丢失原有的部分社会属性,不再是那个众人眼中的文化巨匠,只是一个普通的外来户儿老头。
用胡适自己对在美国讨生活经历的评价,就是他和妻子就是在异国他乡“插标卖首”。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成语,特别是相对于hd学步这种有两千年以上历史的老成语而言。
这句成语最著名的出处是《三国演义》里关羽评价颜良。于是很多人误会这句话从汉末就有了。
实际上,这句话产生自宋末。说的是当时的元军会任意给路上的行人头上插根草。被插草的人就得像被卖的牲口一样跪在路边。
等待他的或者是被元军士兵当骡马卖给别人,或者是因卖不出去被杀。总之,毫无做人的尊严可言。
胡适还是那个胡适,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毫无变化,顶多比去美国之前老了几岁。
为什么同一个人,在这一国是备受尊崇的人,在那一国就形同蝼蚁了呢?
道理很简单,他原有的最重要的社会属性文学大师这一身份丧失了,导致在异国作为一个人的社会属性不完整。于是,他国人士也不可能给与他原有的同等对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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